婚姻家庭
  •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更改?协议书能否更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 夫妻出资买房离婚时放弃房产要不要还钱?

    一、婚内借钱买房离婚放弃房产要不要还钱 1、由于住房属于典型的不动产,且不宜分割使用,故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会协议或由判决处理房子的归属。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提出放弃房产,则取得房产的一方应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债务的承担,应具体情况再做决定。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

  • 重婚罪婚外生子是否算重婚呢?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刑事辩护
  • 集资诈骗高管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集资诈骗高管判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该高管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 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哪些重要规定

    一、最高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哪些重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本解释关于行贿罪的规定执行。该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一、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0.6.6 法释[2000〕13号) 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 员工辞退工资是否结算?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更换由哪个决定

    一、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更换由哪个决定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不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 在合租房内发现摄像头能报警吗在租房内被发现摄像头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廉租房公租房的识别方法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媒介受众权益法律上如何认定媒介传播受众权益的

    一、媒介受众权益,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媒介受众应该享有的权益大致有四种知情权、表达权、名誉权、和公平交易权。知情权,是指公民了解公共事务、获得和知悉相关信息特别是官方信息的权利。表达权,又叫媒介接近权,是指受众利用新闻传播媒介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名誉权,是

工伤赔偿
  • 北京证据司法鉴定有哪些?

    一、北京证据司法鉴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本质及其最终目的是为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作为证据除具 有证据的一般特点外,还有两个特殊功能:1、转化证据。案件的其他证据,如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通过鉴定转化为鉴定结论。2、印证证据。二、在我国工伤鉴定在哪里鉴定工伤鉴定机构有哪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在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哪些待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者没有等级怎么办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债权债务
  • 信用卡欠了5万无力偿还如何办理分期减息

    一、信用卡欠了5万无力偿还怎样办理分期减息 您可以主动找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或者“二次分期业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最高60期,停息分期。二、信用卡欠了钱5万无力偿还如何办理分期减息 1、逾期后您可以主动找银行协商“个性化分期”或者“二次分期业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最

  •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要还吗

    一、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要还吗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女方是否要承担视情况而定。1、如果男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女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2、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 私人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流程及申请条件

    一、私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条件 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关于私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有

公司经营
合同事务
  •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 租客合同纠纷找谁处理?

    一、法律规定租客合同纠纷找谁处理 协商、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

  • 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该怎么区分?

    一、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应该怎么区别2023 1、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灾难性事件,如台风、地震等。而情势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基础动摇,即当事人缔约之际期待和重视的事实消除或并未出现,如价格暴涨暴跌等。2、两者的适用程序

医疗纠纷
知识产权
征地拆迁
  • 拆迁补偿中非居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一、你好请问非居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

  • 锡林郭勒盟动迁补偿款分割纠纷律师费收多少

    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 农村宅基地归属问题宅基地是否属于个人所有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超过了合同工期谁负责?

    一、问一下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谁负责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由谁负责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超出合同工期的,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如果超过合同工期是因施工方导致的,则由施工方负责。《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转包、违法分包无效后还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转包、违法分包无效后,还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

  • 在门窗工程款逾期1个月的情况下被起诉该如何应付?

    一、拖欠门窗工程款1个月被起诉怎么办,该如何应付 1、欠工程款被起诉的处理被告人应当积极应诉,准备答辩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

金融保险
  • 伪造股票债券罪怎么构成的是不是真的需要法律来保护

    一、伪造股票债券罪怎么构成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伪造股票债券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 银行提供的长期按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月还款能否改为按年定

    一、银行提供的长期按揭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月还款能否改为按年定时一次还清。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个月还的本金相同,利息逐渐减少的,月还款额一开始的时候是最大的,以后每月逐渐减少的,因为本金还得快,相对来讲支出的总利息要少,但是一开始的时候还款压力会比较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在贷款期间

  • 超额保险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涉外专长
互联网纠纷
  • 亲戚被微商骗了钱有哪些维权渠道?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 网络诈骗如何处理网络金融诈骗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 在微信上买东西被骗了怎么办?

    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税务类纠纷
  • 个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个税逃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对逃税罪规定的量刑标准通常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犯罪情节判处罚金,逃税罪的量刑标准主要跟犯罪嫌疑人偷逃的纳税数额相关,如果数额巨大并且偷逃税款已经占到应纳税额的30%以上,在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间量刑。二、如

  • 刑法的逃税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刑法的逃税罪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偷税漏税的数额确定的。在我国的税务缴纳以及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中,如果是行为人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的,一般情况下只是予以追缴,但是严重情况下会被认为是犯罪。二、偷税漏税补缴税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法律规定

行政类
  • 民事诉讼法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如何规定?

    一、公安部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如何规定 专业分析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载明以下(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 行政诉讼如何起诉是否有法律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有

    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非诉讼类
  • 他项权证抵押有用吗?他的权证能不能抵押?

    房产查询可以说主要是对房产的所有权进行查询,看在权属上面是否存在瑕疵。查询时,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

  • 法律持械伤人导致轻微伤怎么判如何认定?

    私人律师对委托人的财产状况、经济行为、意思表示等比较熟悉。因此私人律师必须具有更严格的保密责任,履行更严格的忠诚义务。

  • 宅基地交易税是什么?

    一、家里的宅基地要交税,宅基地交易税是什么? 应当宅基地交易税是应该交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一般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征税范围和

诉讼仲裁
法律顾问
  • 江北区仓储合同纠纷律师费收多少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 巴彦淖尔律师诉讼费一般怎么收标准是什么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 如何选择凉山律师?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环境保护
  • 工人从事污染工作有罪吗?工人污染工作罪吗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 环保税法实施细则

    一些企业想要对企业关停的前因后果,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其中包括以下几点关停原因、关停主体、关停程序、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等。

  • 废气排放标准是什么?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其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