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处理股权转让的手续和法律规定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
8.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二、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处理股权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问题解析】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
8.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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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三、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处理如何处理股权转让后产生的债务,以及股权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股权转让流程如下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相关工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五、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六、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七、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八、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3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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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73条
[2]《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3]《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四、"公司股权转让中是否有实缴登记?"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一步召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在转让股份时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由转让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达成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 2向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该通知其他股东,达成书面股份转让协议并签字盖章。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新加入的股东同其他股东共同讨论决定公司章程并签名盖章。 第二步在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局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决议书原件;
4、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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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该如何规定的 有效。既然是隐名的股东那么通常都是和显明的股东之间用协议的方式来确定谁出资,谁享有股东的实际利益,只要是合乎法律规定的,那么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达成了一致意见的都是属于有效的协议。二、隐名股东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怎么处理,股权转让的手续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股权转
一、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指的是股东与受让签订的为转让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的协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
一、公司的股东可以怎么撤出来,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的股东撤出来方式有以下几点1、转让本人股权;2、对公司决议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股权;3、公司解散后退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一、以侵占挪用所得出资的相应的股权怎么处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因此,以侵占挪用所得作为出资而获得的相应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一、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有效的。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协商一致;3、股权变更经过登记机关核准变更,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一、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一定会导致与第三人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吗 合同是有效的,该合同的存在与效力如何,并不影响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对公司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
一、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的,股权如何确定 出资人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一、技术入股是否可以作为认缴资金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