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赔偿请求人哪些人可以请求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赔偿请求人主要有以下几类1、一般情况下的赔偿请求人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因行政侵权行为受到直接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2、特殊情况下的赔偿请求人
1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是赔偿请求人;
2受害的公民死亡的,与其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是赔偿请求人;
3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赔偿请求人。
3、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赔偿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计算公式与请求权人范围及条件
计算标准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三、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如何确定请求人的合法性
1,如果在行政赔偿程序中,权利人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它可以向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请求赔偿,一般是对行政机关而言的。
2.行政诉讼原告人是在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地位,是一种诉讼程序,行政诉讼一般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和申请行政赔偿两种,也有的诉讼具有这两种诉讼请求,他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在行政诉讼法中有规定。相同的地方都是行政纠纷重的主体,都是行政相对人,都享有就自己得权益受损害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或者请求法院支持其赔偿请求的权利。
四、事业单位开除者有补偿金吗?
1、为事业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五、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的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符合行政赔偿规定的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赔偿要求和事实依据。所谓明确的被告就是说在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被告是谁、被告的基本情况等。具体的赔偿要求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赔偿数额。事实依据是原告提出诉讼要求所的事实,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其造成损害已经认定的事实。
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归人民法院管辖,而且应当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接受诉讼。
4、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5、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
六、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业分析
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要求起诉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八条规定因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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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七、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行使赔偿权利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八、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向原用人单位索赔的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如下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行政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第四十二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其次,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赔偿请求人,他所取得的国家的赔偿金额当然是不需要征收税费的。因为这不属于我国征税的范围。
十、个体户超范围经营所得造成人身损害,法律是否支持赔偿?
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十一、在交通意外中,人身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既有交通意外又发生医疗纷争的 先诉讼交通意外再诉讼医疗意外。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意外要求赔偿。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证据,诉讼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判定。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 交通意外通常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 医疗意外赔的多些,《医疗意外处置条例》第50条的限定,医疗意外赔偿的事项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意外处置条例》 第50条
十二、"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
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不过,事故认定书虽然划分了责任,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对于有非机动车及行人一方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一般来说,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为60,同等责任赔偿比例为40,次要责任赔偿比例为20。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及其范围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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