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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否网 2025-12-02 13:59:38 3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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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

1、行政机关认为其工作人员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主动依据国家赔偿法给予赔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赔偿无异议。

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行使职权行为进行审查认定。受害人在申请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复议后,确认该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作出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复议后,确认该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作出复议决定的同时,对造成损失的,可以责令该行政机关按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该行政机关应当执行复议决定,负责赔偿。

3、通过行政诉讼一并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财产权,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经过行政复议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并解决赔偿问题。

4、通过行政赔偿诉讼解决。对于已经行政机关确认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或者经行政诉讼已由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行政行为,并且造成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递交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或者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二、行政赔偿的赔偿方式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后,受害方和国家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国家对其受到的损害予以赔偿,国家有责任履行赔偿的义务,按照一定的方式给受害方以赔偿。我国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主要有三种

1、支付赔偿金,即在认定实际损害程度之后,经过计算以相应的金钱给付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于多数损失都可以用金钱来折抵,所以支付赔偿金是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占有他人财产,并使财产受到损害时,如有恢复可能的,应进行修复,以恢复财产的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为了全面贯彻宪法的精神,确实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赔偿法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做为主要。

二、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

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途径主要有

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

3、通过行政诉讼一并解决。

4、通过行政赔偿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
[2]《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3]《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三、开发商征地赔偿计算方式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问题解析】
开发商征地赔偿计算方式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计算,同时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为基础计算,具体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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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四、当事人申请行政赔偿的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符合行政赔偿规定的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赔偿要求和事实依据。所谓明确的被告就是说在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被告是谁、被告的基本情况等。具体的赔偿要求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赔偿数额。事实依据是原告提出诉讼要求所的事实,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其造成损害已经认定的事实。

3、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必须归人民法院管辖,而且应当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接受诉讼。

4、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5、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

五、代位求偿权法律上的规定和成立条件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等等。

六、当前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补偿的主体是国家,义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它行政主体。这就使得行政补偿区别于其他主体的补偿。
2能够引起行政补偿发生的,须是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公务的行为。这使得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相区别。
3能够引起行政补偿发生的,必须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使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这符合宪法的规定,也说明了行政补偿作为公益与私益平衡机制的本质属性。

七、"权利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八、用人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加班费?如何申请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九、私营企业解雇员工需提供哪些手续和取证?

你好,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计量,应当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动合同或者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十、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应如何维权索赔,索赔金额如何计算?

我国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出一个月无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2年的每个月两倍薪水。

十一、行政赔偿请求人获取赔偿金是否需要交税?

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第四十二条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不需要收取任何的费用。其次,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赔偿请求人,他所取得的国家的赔偿金额当然是不需要征收税费的。因为这不属于我国征税的范围。

十二、取消索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你好,这个暂时不清楚,不建议对抗 牵涉专业法律事项,建议委托律师处置,具体可来电详谈或直接到我律师事务所当面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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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国家赔偿法的是什么?
行政赔偿请求人及其范围
要求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有哪些
不服国家赔偿决定书怎么办?
在侵权行为中一人或两人以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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