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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1-28 09:01:17 3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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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的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的是什么?

一、我国的国家赔偿法是什么?

专业分析

1、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国家赔偿法。

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国家赔偿法不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不赔偿范围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个人行为及公民自身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三、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分析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作用主要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一条
[2]《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四、"国家赔偿法的法律释义"

《国家赔偿法》的法律适用为其第3条、第4条的规定
一、第3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3条
[2]《国家赔偿法》 第4条
[3]《国家赔偿法》 第3条
[4]《国家赔偿法》 第4条

五、国家赔偿法是指国家对被政府错误对待或惩罚的对象进行赔偿的法律。

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就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主要特征国家赔偿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的责任,与其他形式的赔偿责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不过,不能由此把国家赔偿等同于机关赔偿责任。第二,赔偿范围有限。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明确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最高限制。第四,赔偿程序多元化。国家赔偿的另一显著特点是赔偿程序多元化,不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适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样是行政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还可以单独提出。综上所述,公民在平等的对象之间如果存在损害的事实就直接用正常的法律维权途径就可以解决矛盾的,但是因为在国家侵害的事件中往往都是因为地位不对等而导致公民无法直接获得赔偿,此时就需要法院出面用诉讼的形式来启动赔偿的流程。

六、"国家赔偿类型国家赔偿制度的分类和定义"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国家赔偿不属于任何的救济类型,国家赔偿只是为补救自己因错误行为而损害公民的事实才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赔偿方式,而它的特殊点就在于赔偿的主体是国家而不是普通公民。《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

七、国家赔偿法不赔偿范围的界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

八、国家赔偿法在空间上的效力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赔偿的相关办法,以及申诉的过程中的之后,更多的人也想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国家赔偿的效力,有关的说法,我们能够指导,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指对人,机关等相关组织才能够适用。详情来看下文。 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什么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该法对什么人及什么机关、组织适用。国家阿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我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机关中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因为该法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立法行为和国家军事机关的军事行为需要负赔偿责任。此外,国家赔偿法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适用该法规定了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具体的要求、事实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文章中也充分的给您介绍了国家赔偿的相关的法律效力,更多的也是想让读者来充分的学习国家的法律知识,那么如果下次再遇到国家赔偿的空间效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就能够知道其中的答案,并且能够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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