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2-14 02:55:13 29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强制执行规定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法的强制执行规定是相关人员如果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具体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是包括有代履行、执行罚,还有直接强制。这些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法定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要遵循催告程序、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诉,然后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最后再进行执行,行政机构作出决定之后,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行政机构有权申请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措施。

三、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可采取强制措施吗?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行政机构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强制手段对证据进行保全,行政机构的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可以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四、"行政强制法中止强制执行的情形及其法律规定"

申请人明确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需要中止强制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理由,认为其存在异议的,可以中止强制执行;法院认为存在法定中止情形,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中止强制执行。

五、《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及其法律规定》

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我们国家《行政强制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指的就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当中,会有防止证据毁损的相关情形发生,对此采取限制性的措施。

六、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及依据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法律强制执行有什么前提条件?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是符合人民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经县级政府批准,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限期拆除)并公告;

2、实施前须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3、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7、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七、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八、政府法院裁定实施强制执行做法是行政做法还是司法做法?

行政做法

九、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包括4个步骤

1.催告程序(《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催告的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给予当事人一次自觉履行的机会,以彰显《行政强制法》对当事人主动性的尊重。并不是所有强制执行都要经过催告,《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无须催告的例外包括两种情形第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第二,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正当程序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对任何人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尤其是对其作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要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前,赋予当事人陈述权和申辩权,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次在行政执行程序中的救济机会,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发现并更正行政决定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瑕疵的机会,有利于防止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应当从3个方面理解第一,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二,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

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3个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第二,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第三,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5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③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④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⑤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将可供执行的财产转移或隐匿导致行政机关无法强制执行,从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更大的损害。

4.送达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然只是一种通知行为,却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如果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无法以法定途径送达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将无法展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三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六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六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七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八条

十、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哪些法律法规有这个期限的规定?

您好,执法人员有不同的种类和职权,要依据具体的职务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行政诉讼期间哪些行政行为需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时哪些
用人单位裁员的程序是什么用人单位裁
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最长诉讼时效是几年?
法院是否有权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案件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法强制执行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