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合同的订立标准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
一、木门建设工程合同 请问建设工程木门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合同范本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
一、建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转让。建筑合同的转让要求建筑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不可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一、找律师写个工程居间合同代写怎样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写个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500到30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0
一、建筑工程合同有哪些方式? 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合同有哪些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
一、工程建设贷款合同纠纷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
一、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
一、设计施工合同律师费指导价是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
一、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和解怎么办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需要怎么解决? 协商解决绝大部分的劳动争议,走上法庭基本上都是双输。对个人来说,一裁二审走到底,即使你能拿到一定的补偿,但付完律师费之后,对不对得起你大约一年到一年半的折腾?对于企业来说,不管有没有道理,多多少少会被判付一点
一、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哪些?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国家对其合同的使用有较强的指导性,建设部等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作为指导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参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方面,目前适用的示范主要为建设部和原
一、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年规定是什么?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
一、施工合同的成立要件?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转包、违法分包无效后,还可以主张工程款吗 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1、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四、违法分包。五、转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
一、下列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所调整,请问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
一、合同违约金最高上限是多少,违约金最高能赔偿多少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一、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些什么 终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条件是1、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抵销;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终止条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
一、合同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1、有十年或者是三十年等。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合同档案,是指合同从签订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中形成的体现签订各方意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一、建设工程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有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
一、承包人是否是需要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不需要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发包人的解除权是对于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证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
一、你好问一下签定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
一、工程合同转让范本,工程合同转让范本,个人工程合同转让 这位朋友你可以参照一下这份工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呢?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
一、土方工程分包合法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土方工程分包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就是合法分包,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分包的,就不合法。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
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终止的时间是多久 1、合同终止后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
一、出现工期延误怎么办 出现工期延误时首先要看产生工期延误的具体原因第一种情况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协商变更工程量、设计、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等情况,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这种情况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因为消费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
一、建筑施工转包三手合同是否生效 关于建筑工程的转包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转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与转包不同,在我国,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即取得发
一、违法建筑拆除要走哪些程序,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和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2、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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