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房是否可以转让?法律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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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二、集资房转让是否合法?
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的性质,可以自由交易。也就是说集资房是可以转让的。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单位集资房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那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是什么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三、集资房转让风险与规避措施
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
五、集资房转让如何确保权益?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1、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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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六、集资房能否转让?
1、集资房有一段过渡期才可以买卖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集资房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上市交易。
2、购买集资房只有取得房产证有有安全保障
集资房一般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建的房屋,由于国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则上单位还有一定补贴,因此集资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您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您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当然您还要看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七、集资房能否私自转让?
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
八、"如何购买单位集资房?如何规避风险?"
1、遗嘱应当具体明确且不能超越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
2、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的种类包括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类,每种遗嘱法律均规定了具体的形式要件。实践中因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如代书遗嘱没有其他见证人签字或没有订立遗嘱人签字;录音遗嘱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再次订立书面遗嘱等。
3、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及签字的可辨识度也是订立遗嘱应当注意的问题。在一些继承纠纷案件中,部分继承人往往会质疑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清醒或者对方所提交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亲笔签字,因此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尽量采用现场录音录像的方式,或由其他无利害关系人进行现场见证,具备条件的,最好采用公证方式订立遗嘱。
九、集资房能否转让?
您好,相比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很多人对于集资房可能会比较陌生。什么是集资房呢?商品房有产权,那么集资房产权有吗?了解了房改房是什么意思,接下来了解下什么是集资房吧。下面小编来为你整理出集资房的完整信息,帮你解答什么是集资房。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也可以叫做单位集资房,也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集资房说的通俗点就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身闲置用地招集外单位集体或个人、本单位个人的资金,共同解决生产、生活用房而出现的一种福利房。集资房的建设一般是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集资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都必须要经过严格审核。供应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集资房产权集资房产权分为两种1、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2、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集资房的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按出资比例分为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如果单位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也就是说与单位共同拥房屋产权。如果单位员工离开该单位,单位有权收回房屋的所有权。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十、个人集资建房可以转让吗?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线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或者获得单位的同意,并直接以你个人的名义进行集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十一、集资房转让的具体
(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若出卖人将相关款项补齐之后,就可以获得完全产权进行转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房屋的性质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大家最常见的一种商品房,可以在市场当中自有的交易买卖之外的话,还包括集资房,它是属于单位内部通过低价转让的方式给单位内部的员工,而且它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方面的需求。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十二、集资房转让的合法性
集资房只有城市中会出现,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本文就集资房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作相关分析。能不能转让集资房,这需要看集资房的产权状况。国务院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把集资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范畴。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筑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此,集资房市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转让的具体规定。相关阅读申请保障房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听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希望您了解集资房转让有帮助。希望你在处理集资房相关问题能够避免相关纠纷。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办法》 第十九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资房可以转让吗?集资房可转让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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