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是否扣底薪?劳动合同法对请病假期制有哪些规定?
1、对于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这个问题,请病假一般不扣工资。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2、 劳动部劳部发[
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办理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十三条
二、年休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没有规定,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由对年休假的详细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例如,对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请病假?
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如果身体不适,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请病假,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安排病假和交接工作,用人单位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和病假工资;但劳动者有完成交接工作的义务,如果未完成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法中的病假规定
你好,你要考虑的劳动合同病假规定吗,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五、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一、什么是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26条
六、劳动合同法中病假的规定
如果单位不批,需要医院的相关证明,单位就应该批准,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劳动法中有何规定,要求单位必须以工作为由,要求职工享受病事假必须先抵扣公休假?
通常不能,除非单位限定能够。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八、老师住院与事假劳动法扣款相同吗?老师住院和事假扣款,劳动法有无限制?
如果隶属病假能够要求按照肯定比例支付病假薪水,否则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九、公司员工病假期间能否被解雇?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依法提前终止的做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严肃的法律做法,必须依法作出决定而不能任由公司自主裁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就是对解除劳动合同要件的具体限定。概括起来包括三个层次工人与公司两方商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一方解除与工人的劳动合同;工人一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一方解除与工人的劳动合同又分为三个层次即工人有犯错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工人有原由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履行法定流程裁减人员。工人一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个层次即工人履行法定流程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工人无犯错而一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无论是公司一方解除与工人的劳动合同,还是工人一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限定的实体要件和流程要件。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司无论因为什么原由或依据《劳动法》的哪条限定一方解除与工人的劳动合同,都必须依法事先将借口通知工会;这也是一方面解除与工人劳动合同的无要求流程限定;其就是修改后的工会法。《工会法》第二十一条限定“公司一方面解除工人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借口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公司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合同,要求再次处置时,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置书面通知工会。”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2]《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3]《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4]《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5]《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
[1]《工会法》 第二十一条
十、法定节假日前后请假后不带薪的,是否享有法定休假的带薪?
法定节假日本来就应该休假,薪水照常发放。 以上是针对你的问题做出的简单回复,由于案情的复杂性,建议你能够电话联系本律师。
十一、病假休了四个月,公司通知病假到期,若还休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医疗期满,病未好,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按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十二、劳动合同法中的请病假制度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最低工资是当地对于企业工资管控的底线,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最低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义务后,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劳动者的补贴、奖金、津贴以及一些物质补助等。比如说,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来支付的高温津贴,就不能够被算入最低工资里。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除了在治疗期内劳动者受到保护,在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也受到相关保护,在劳动者结束医疗期后,若能够从事原工作的,应回到原工作岗位;若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岗位且单位也无法安排合适的岗位的,可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医疗补助费。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48条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请病假扣底薪吗劳动合同法对请病休假是怎么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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