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病假工资按百分之多少计算
1、六个月以内
(一)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三)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四)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五)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2、六个月以外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病假工资计算工作时间计算方法
【问题解析】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按工龄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
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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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
三、"您的孕期保胎假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没有保胎假的规定,保胎应按事假处理;因为妊娠反应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都没有保胎假的规定,女职工保胎,可以请事假;因为妊娠反应强烈不能工作的,经协议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断,需要休息的,可按 执业医师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条)的的建议,经用人单位批准休病假。
用人单位愿意给予女职工带薪假期保胎的,不受限制。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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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四、工伤保险和工资的计算方法。
您好,你问的工资怎么算工伤保险的问题,一般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
五、工伤工资按日计算是如何计算的?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很多人会在工作当中或多或少的受伤,受伤如果严重就要及时去医院治疗,那么,工伤期间工资计算是怎么计算的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以我们处理的为例,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相关福利”来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如果底薪高的话,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但总的来说,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六、孩子抚养费问题未满11岁,是按10岁半计算还是按10周岁计算?
满10岁就是在你10岁生日的当天是10岁整,从你10岁生日之后就是满10岁不满11岁,直到11岁生日当天才满11岁。十岁。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公约中所指的儿童(child)与我国未成年人的概念是一致的。但在我国,儿童的概念却不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的,而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比如妇联系统认为儿童是指6周岁以下的孩子;《刑法》中猥亵儿童罪中脓“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的人。在我们一般的语境下,儿童是与父母、妇女、老年人相对的一个概念,通常被认为是比青少年年龄更小的一个年龄层次的群体,但具体界限却很不明确。所以,它也是一个易造成混淆和争议的概念,在我国不适合作为法律概念来使用。
七、孕妇病假薪水如何计算?
1、工人得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限定的医疗期间内由公司按有关限定支付其病假薪水或疾病救济费,病假薪水或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薪水准则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限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时限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时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工人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判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准则进行劳动本领判定。被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职位,解除劳动关系,解决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离任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离任待遇;被判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并按限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和医疗补贴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薪水”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薪水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薪水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要求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限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判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2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薪水的医疗补贴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贴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费的百分之百。
八、"关于劳动者因工伤在家休养的计算率百分之多少?"
公司员工工伤休养期间,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出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出12个月。工伤工人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限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工人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分别等级支付,其准则分别为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40%或者30%。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九、累计年假与社保的关系,单位只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能算年假吗
一、社保缴费基数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
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
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
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二、个人怎么买社保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手续(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四、社保退保1、办理个人社保退保手续的条件
1、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证明及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
2、养老保险已办理终止参保异动手续,且没有欠费记录
2、办理社保退保手续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员将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审核请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2、单位劳资负责人持参保人员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申请至社保大厅217房间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一式三份)
3、单位劳资负责人交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及收款收据至政务公开大厅社保财务台,开具转账支票。
4、参保人员到单位领取返还社保费用(现金)社保退保怎么申请1、办理个人社保退保手续的条件
1、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证明及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
2、养老保险已办理终止参保异动手续,且没有欠费记录
2、办理社保退保手续办理的流程
1、参保人员将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审核请交至最后参保单位劳资负责处2、单位劳资负责人持参保人员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退保申请至社保大厅217房间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一式三份)
3、单位劳资负责人交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返还单及收款收据至政务公开大厅社保财务台,开具转账支票。
4、参保人员到单位领取返还社保费用(现金)六、社保报销 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社保报销大概在30日左右到账。
十、婚假按工作日还是实际天数计算?
工人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人累计工作已到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到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到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十一、"标准工作日的8小时中间的吃饭休息时间计不计算工资?"
包括。
十二、08年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就业补贴金如何计算?
你好!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人,经本人提议,能够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准则按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计量,五级为16个月,六级为14个月。伤残就业补贴金按本人月薪水计量,不得低于兼顾地区最低月薪水准则,五级伤残就业补贴金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准则按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计量,七级为12个月平均薪水,八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伤残就业补贴金按本人月薪水计量,不得低于兼顾地区最低月薪水准则,七级伤残就业补贴金为20个月本人月薪水,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其劳动关系时,距退休年纪不满5年的,提前4年、3年、2年、1年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分别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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