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房产权归谁?

房产权归谁?

来源:法否网 2024-12-18 00:39:09 1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房产权归谁?
房产权归谁?

一、房改房产权归谁?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产权,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二、房屋产权调换后的产权归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产权调换后的产权归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征收房屋时,征收补偿与产权调换所得房屋应归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三、房改后产权人是个人的公房,遇到拆迁补偿款全部归个人所有吗?

房屋在被征收之前,有关部门会依法对房屋的产权,属性等进行调查,调查之后会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补偿,公房遇到拆迁的,补偿费用是归公房产权人所有的,有关人会进行明确的调查。

四、房改后产权人是个人的公房遇到拆迁补偿款全部归个人所有吗

取得公房的合法产权后,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是全部归公房产权有所有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对公房产权进行调查,确定补偿的对象。
直管公有住房应当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政府对被拆迁人不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
被拆迁人住房超过房改政策规定标准的,拆迁人应当扣除超标部分的补偿款中属于应当上缴财政或者返还原售房单位的部分,并分别上缴或者返还。

五、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

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房屋所有权人。

50年是指安置房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安置房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购房合同网签能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买二手房是否须交定金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违约法院怎么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买二手房时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权归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