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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申请条件

来源:法否网 2025-05-22 09:51:42 4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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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申请条件
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申请条件

一、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申请条件

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申请条件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二、"法律划拨土地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

《划拨土地暂行条例》中,第六条规定了划拨土地转让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引用法规
[1]《划拨土地暂行条例》 第六条规定了划拨土地转让的条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申请和享受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30倍。

2021年起各地开始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应按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四、土地使用证丢失补办申请流程

土地使用证丢补办申请的流程,土地使用证在丢失之后,需要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报失,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土地证书灭失,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土地征收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专业分析
土地征收补偿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六、"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条件哪些需要满足?"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七、个人房屋建设需使用国有土地吗?转让土地的条件是什么?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你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你才能转让;是集体土地必需经过国家征收改变所有权开发商才能用。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八、申请土地流转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九、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申请解决吗?集体土地可以使用权证吗?可以申请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够借贷,银行借贷需要有稳定的还钱来源和良好的征信信息或者产权清晰足值易变现的典质物,如房屋车辆等; 解决银行借贷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资料;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寓居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借贷用途使用计划或表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借贷需要的要求1年满18年岁的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借贷要求借贷人年纪通常在18-60岁之间;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钱付息本领;3有良好的征信;4借贷银行要求的其他要求。无典质借贷解决的流程通常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公司,还需调查其公司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十、未经批准的土地转让可以申请补偿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批准的划拨土地转让有效吗无效。划拨土地转让行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拍卖法》的强制性规定,故转让行为无效。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进行转让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

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

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6、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二条)。所以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不一定都是70年。

7、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 第十二条

十一、"如何补办土地使用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集体土地权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哪些手续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3、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申请登记部门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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