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风险的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1.派遣公司主体合法性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用工单位要切实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资格,随时把握公司动向;劳务派遣公司要不断掌握与提高服务水平、社会声誉、发展状况等息息相关的信息,对于劳务派遣人员较多或者资质欠佳的劳务派遣公司,应该提供相应担保,签订担保协议,避免劳务派遣公司主体不合法带来的风险。
2.派遣合同(协议)规范性
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合同应对派遣、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人员管理、用工关系、社保与法定福利、费用结算时间和方式、赔偿或补偿方式、派遣工作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保密条款等方面进行约定。建议聘请法律顾问海事用工情况进行条款设计与审核。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工侵害海事合法权益的赔偿责任,应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明确,派遣员工违反海事的规章制度造成海事损失的,视为派遣服务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派遣服务机构对海事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视情节追究派遣人员的责任。以强化了派遣服务机构的雇主责任,还可以最大限度的弥补我们的经济损失
劳务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海事存档备查,在使用派遣人员前,必须先确认派遣人员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规范用工管理,完善管理规章
注意防范劳务派遣单位与海事规章制度不一致,使劳动者无从试用的法律风险。应在劳务派遣合同中约定两个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冲突时,以海事的规章制度为准。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报酬(含应正常支付的加班工资),监督劳务派遣是公司是否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
按照约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劳动场所或者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提供劳动场所或安全保护措施时留有书面手续。
二、劳务派遣潜在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风险?
1、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连带责任是指,当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要对被雇佣人员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发生纠纷时,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提出诉讼或者仲裁,也可以对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单独提出诉讼或者仲裁。这种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最大的保障,同时,也对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由于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自身的特殊性,被雇佣人员在发生劳务纠纷时,通常会对用工单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并非劳务派遣单位,因此,在发生纠纷时,企业难以防控。
2、劳务派遣适用中派遣岗位的法律风险
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法律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这就造成了可能存在的劳务派遣岗位的适用问题。最典型的一种情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导致了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的加大。劳务派遣岗位一般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而对于什么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这一点在法律不断健全的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超越岗位规定行为的情况时常发生,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进行处理。
3 、独立对派遣人员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可能独立对派遣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在劳务派遣的实践中,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进行直接的劳动接触,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各种疏忽大意和不当策略,从而使得一些本来应该由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承担的法律责任转嫁给用人单位直接独立承担,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三、劳务派遣工可能面临的风险合同风险、工作时间风险、薪资风险、社会保险风险等。
雇佣劳务派遣工可能有以下风险1、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2、派遣过程中未履行正规手续。
3、企业留用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务派遣工的风险。
4、劳务派遣范围的调整。
5、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同工同酬等政策的调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四、"人力资源中的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风险?"
1、由于人力派遣服务的规定方面欠缺,致使有些劳务派遣公司靠减少服务、降低服务标准来节约成本,以这种价格优势抢占市场。
2、由于人才派遣机构与派遣人才不是从事同一项工作,也不在一个单位。有的派遣人才分布在若干个单位,遍布各地,他们脱离了管理者,管理者想管也很难管到位。
五、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的好处有哪些?
【问题解析】
公司实行劳务派遣会有以下好处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分担风险和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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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六、"劳务派遣风险的双重含义"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4、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实践中面对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劳动关系主体的确定问题;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界定问题;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协调问题;工资支付的法律风险;被派遣员工侵害用工单位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风险;
三、被派遣员工退回的法律风险;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劳务派遣用工风险的解决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个别派遣公司用工操作不规范个别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从而影响了劳务派遣行业的整体形象,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二、人员流动性大,不利社会和企业的管理由于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且从事更多低层次或高强度的工作岗位,于是造成派遣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频繁,离职率、失业率高,给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三、配套设施难以满足劳务派遣需求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中以外地人员居多,因此为了能够让他们安全安心的工作,就需要为他们安排合适的住所。然而,随着近年来劳务派遣人数的快速增加,无法在短期内满足快速增长的劳务派遣需求。而事实上,住宿配套设施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引进外地人才的步伐,因此对外招收劳务人员以及对外招揽人才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四、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责任对派遣员工而言,他(她)的用人单位是劳务派遣公司,工伤认定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公司。但对劳务派遣公司而言,因派遣员工是在为要派单位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要派单位会在合同中约定,因工伤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义务,由要派单位承担。十、劳务派遣风险如何规避?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而且为用工单位搭建了”集天下优才为我用”的平台,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最为有利。而且,对大型公司而言,只用不养,择优而用,可以使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劳务派遣实行了用、管分离,人、编(编制)分离,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单位人”完全变成了“社会人”。单位可以获得选人用人自主权,人才可以获得弹性化工作机会。(二)劳动人事管理便捷。劳务派遣的优势在于从根本上改善用工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实现企业用人而不管人。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后,劳务派遣机构承担了从人才招聘、筛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发放工资直到日常管理等所有原来由企业办理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使用工单位彻底摆脱了烦琐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困扰,而且可以大幅压缩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从而更适合企业的发展。(三)用工单位选择专业化的劳务派遣机构,可以依托劳务派遣机在劳动政策水平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随时对企业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更加健全和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用工单位违规操作和引发劳动争议的风险。十二、劳务派遣工的潜在风险
(一)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单位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的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用人机制。它不仅减少了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而且为用工单位搭建了”集天下优才为我用”的平台,从而为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条件。这种用人方式尤其对新型的高科技公司最为有利。而且,对大型公司而言,只用不养,择优而用,可以使企业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制。劳务派遣实行了用、管分离,人、编(编制)分离,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单位人”完全变成了“社会人”。单位可以获得选人用人自主权,人才可以获得弹性化工作机会。 (二)劳动人事管理便捷。劳务派遣的优势在于从根本上改善用工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实现企业用人而不管人。用工单位采用劳务派遣后,劳务派遣机构承担了从人才招聘、筛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发放工资直到日常管理等所有原来由企业办理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使用工单位彻底摆脱了烦琐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困扰,而且可以大幅压缩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从而更适合企业的发展。 (三)用工单位选择专业化的劳务派遣机构,可以依托劳务派遣机在劳动政策水平和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随时对企业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在更加健全和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用工单位违规操作和引发劳动争议的风险。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行业有哪些风险?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福利,劳动者伤残情况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受工伤劳动者依法应享有哪些工伤赔偿等劳动工伤问题都在劳动工伤法规中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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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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