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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否网 2025-04-28 19:14:11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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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就是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回答。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本人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达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由于《劳动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向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的,对用人单位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条件,从保护用人单位劳动权益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但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从而使用人单位对一些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又无法继续使用的职工束手无策,从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甚至支付高额费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本期案例讨论如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非常及时和必要。想详细知道关于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三、会计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这就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四、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五、《劳动合同法》中,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您好!关于“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的回复如下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以上是对劳动合同如何解除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六、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条件下面进行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劳动合同法第37条辞职的程序就可以,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或什么人同意,只要程序就可以,你自己打一份辞职申请书复印留底保存就可以。还有就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你提请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行了!

八、一方解除劳动合同能吗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能够得到经济赔偿的问题,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由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0条限定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通常限于在劳动者无犯错的情况下由于主客观情况变化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一)劳动者得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商量不能就变换劳动合同达到协议  经济性裁人的情况下也能算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性裁人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掉成批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限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人的要求。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够二十人但占公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依照公司破产法限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换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流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能够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时限的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人后六个月内再次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要求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像上面的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肯定的经济赔偿金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1]《劳动合同法》 第41条

九、用人单位如何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十、"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要看是违法免职,还是单位一方提议,两方协议解除了。违法免职就是赔偿金、协议解除就是经济赔偿金,两者相差2倍。 希望我回答的这些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能够继续询问我,也能够电话联系我。

十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十二、"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相当明确,常常是保护了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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