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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旷工的工资怎么算?劳动法规规定旷工人的工

来源:法否网 2025-09-05 22:54:19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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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旷工的工资怎么算?劳动法规规定旷工人的工
劳动法规定旷工的工资怎么算?劳动法规规定旷工人的工

一、劳动法对旷工规定有哪些?

【问题解析】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劳动法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个公司有不一样的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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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二、劳动法规定员工旷工多久会算自动离职?

【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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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个公司有不一样的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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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三、劳动法中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

【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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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个公司有不一样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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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四、"劳动法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情况自己制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旷工不管多少天都不能算自动离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旷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每个公司的内部规定不同。同时,在员工旷工期间,公司还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5条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2]《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五、劳动法对无故旷工员工的解雇时间是否有具体规定?

【问题解析】
没有。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法律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职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职工,则法院会支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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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六、"新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旷工的规定"

劳动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员工旷工多少天单位可以开除;但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之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法赋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之制定权限,如果规章制度符合合法、程序合法并及时公示就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它就是合法的;另外,“开除”这个词自劳动法诞生后就已经退出。比较标准的说法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是对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采纳,祝你开心。

七、员工旷工三天扣半月工资是否算旷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是“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三、关于减发工资  《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以上规定,如果旷工三天扣半个月的工资这一规定是经职代会审议并批准的规定,该制度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属于克扣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1]《规定》 第十五条

八、劳动合同法规定旷工一天,扣工资计算公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旷工半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这半天期间的工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只有企业的规定,比如有的企业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有的旷工一天罚款100块,这些都是公司自己制定的,法律没有限制的。  

1、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九、"劳动合同中旷工三天被视为自动离职,劳动者需交辞职报告吗?"

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旷工三天算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者不需要交辞职报告,劳动者需要依法回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十、劳动法规定计件工一天旷工扣三天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十一、《劳动合同法旷工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标准。

1、劳动者不正常出勤(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未出勤时间的工资。

2、法律上没有“私假”这个概念。请病假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在本单位的工龄,按比例支付。请事假的,在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如果休年休假、法定假期、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有薪假,企业都必须按规定支付全额的工资。

3、上班迟到是违反公司的规定,但是法律没规定一定要罚款。企业如果要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则企业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制订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过了民主程序,即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或者向全体员工惩求意见;

2、该规章制度的必须合法合理,如果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显失公平,则自始无效;

3、该规章制度必须如实向劳动者公示。如果未向劳动者公布,则亦不能约束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25条
[1]《劳动合同法》 第39条
[2]《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十二、劳动法中旷工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结合实践具体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罗某于2012年7月18日到林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工作,主要负责水电安装及机器维修。

2013年4月3日14点罗某在压板车间对滚面板胶机检查维修时,被滚筒绞伤右手,造成右手拇指绞烂、右手食指肌肉绞脱。当天罗某到医院住院治疗,直至出院,所有医疗费均是林某负担。2014年8月11日,罗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0月12日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罗某属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2014年12月30日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认罗某伤残为七级。2015年2月25日,罗某向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经开庭后于2015年4月6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林某应支付各项经济损失82623.78元给罗某。林某认为,罗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由于严重违章操作,以致引起伤害事故的发生,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罗某所受的伤不应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遂向提讼,请求重新确认罗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工伤律师指出林某承认罗某是在工作时间内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林某继续主张罗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由于严重违章操作,才导致罗某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罗某所受的伤不应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林某的主张显然不能成立。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国立法均将工伤事故规定为特殊侵权行为,由雇主承担无过错补偿责任,工伤适用无过错原则。可见,且不说林某主张罗某存在严重违章操作是否能被采纳,即使认定罗某存在严重违章操作,仍无法改变罗某之伤系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的事实。因此,林某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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