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身份证办理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流程
以下是异地户口办理身份证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答案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公安机关将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换领的,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符合规定的,将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据介绍,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二、人在外地丢失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1、可以,身份证丢失,在异地主要是补办临时身份证。只有已经开通了异地办证的省市自治区,才能在本省公安厅驻异地办事处进行正式身份证的补办。
2、在异地派出所、公安分局,提供自己所能提供的所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介绍信、工作证等,最好能够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
3、补办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三个月,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4、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区是否开办了异地办证,可以到本省市自治区公安信息网上查询。
三、临时身份证怎么办理,可以异地办理吗?
京华时报讯(记者袁国礼)《意见》,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公安机关将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换领的,要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符合规定的,将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意见》明确,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异地户口办理身份证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吗可以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据介绍,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四、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吗?能不能在常住地区派出所办理
1、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2、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
3、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持所需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扩展资料居民身份证办理的程序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
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四) 领临时身份证
1、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
(五) 申领居民身份证快证
1、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申领或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在办理公证、出境出国领取护照、提取贷款、升学、外出务工经商或出差等权益事务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办理快证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4、填写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申请表。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并将专用信封送辖市(区)公安机关审核。
4、凭辖市(区)公安机关专用信封,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办理,并交纳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工本费80元。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临时的土地证的注意事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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