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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4-24 12:53:12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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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有哪些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是多少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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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出让合同中的年限范围

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并不都是一样的,一般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的年限较长,而国有类型的土地相对较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三、"国土部门有权强制交纳土地出让金吗?"

你能够自己使用你的土地,但是如果你要开发或转让,就必须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时限要看你获到土地的使用性质,分别的性质时限分别,而且假如你的土地证时限过了,还能够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如需帮助请详询。

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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