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和补贴条件有哪些?
一、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标准1.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每年 360元及以下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480 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60 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本地实际,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
2.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5元;从2015年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本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资金自行负担。
3.特殊群体补贴。按最低缴费档次12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
4.丧葬费抚恤金。参保人死亡后可向其家属发放不少于500元的丧葬抚恤金。
二、江门养老保险补贴条件
1.凡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对其缴费给予补贴。
2.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2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赣东北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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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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