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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后的失业补助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7-29 12:52:30 1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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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后的失业补助是什么?
领取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后的失业补助是什么?

一、领取失业金后是否会享受失业补助?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一般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三、离职后能否领取失业补助金?

离职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与领取失业补助金是否相同?

【问题解析】
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1、失业补助金是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而失业保险金是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的,两者是针对不同的人群而言的,不能同时领取。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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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六、"失业金领取问题从国企被辞掉,后又在私营企业工作但无交失业保险能否领取?"

第一、如公司无交社保,能够要求补缴社保的。第二、如公司一直无签合同,也是违法的,能够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薪水。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受赔偿金的,赔偿金的准则是经济赔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议辞工,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2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做法,还要按法定准则支付加班薪水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薪水,还应足量支付薪水以及加付赔偿金的就以上纷争,不能商量的能够提起仲裁处置!

七、失业金领取资格再次失业时是否具有领取资格?

这是不能够的。。。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能够电话联系我。

八、领取失业补助金后,干部身份会变动吗?

【法律意见】领取失业金对退休没有影响。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对退休有影响的是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3]《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八条

九、失业补偿金是否可以领取?

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获得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累计缴纳满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3]《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十、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能否领到失业金?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这6年多的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补缴之后,当事人参保时长只有6年多,还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至缴费15年时申请退休。《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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