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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2-23 00:43:21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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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承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承包土地可以使用权转让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承包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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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3]《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二、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法律上怎么认定?

【问题解析】
承包的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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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三、承包的土地能否转让?法律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承包的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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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四、承包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法律上有哪几种认定方法?

【问题解析】
承包的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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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五、承包地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法律上如何认定?

【问题解析】
承包的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四条规定,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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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

六、民法典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否受法律保护?

【问题解析】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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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3]《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七、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简单说中国的一切土地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公民和单位私自买卖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国家土地主管行政部门的审批同意。关于明文禁止转让的两种情况一是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二是国有划拨土地在收归国家前不能转让。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与否的讨论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九、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如何转让?

下列集体土地使用权视情况可以转让(一)乡、村企业需经审批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确需对外转让的,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经政府批准征为国有后,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另抵押的集体土地,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转让。(二)依法登记的城镇个人住宅使用的集体土地,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可以转让,但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仍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转让土地使用手续审批程序是很简单的,利益是建立在合法之上的。无论是转让国有土地还是私有土地,只要大家是利用自己空余不用的土地,通过合法程序、使用正当的手段进行转让来获取利益,都是国家大力支持的。

十、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非法转让吗?如何认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确认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是指以《土地管理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必须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也就是说,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等等。

十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能否按照补偿处理?

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十二、公司之间可以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吗?

要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登记后受让方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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