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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还有效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3-04 23:42:01 1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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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还有效吗?
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合同还有效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面积不等于实际面积,合同是否有效?

1、本人得到的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应当认为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按照合同的约定拨给你和合同约定面积相等的土地。如果造成你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或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证据的问题,如果要主张实际的使用面积和合同面积不符的,主张的一方应当拿出证据,如果取证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代为取证。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五百条

二、未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解析】
法律规定,未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无效的,除非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已经接受的,合同成立。一般情形下,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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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三、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土地承包合同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未签订十地承包合同,但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那么就是有效的。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也有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主要义务,而对方予以接受,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音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四、未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解析】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如果承包人或发包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双方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也有效。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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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五、未签订书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的行为是否有效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是一方是否已经接受了对方的履行来确定。如果是一方已经接受对方的履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经履行完毕的,此时即使没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行为也是有效的。

六、实际面积和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怎么办?

1、如果“确权面积”也就是“合同约定面积”和“产权登记面积”产生差异时,购房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就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和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都在3以内,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结算房款。

2、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和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一项超出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且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

2、如果购房者不退房,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当“确权面积”也就是“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

3(包括3)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包括3)以内的部分,房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的部分,房款由开发商承担。房屋的产权归购房者。
当“确权面积”也就是“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3(包括3)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包括3)以内的部分,开发商要把房款返还给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的部分,房款要双倍返还给购房者。

七、土地合同中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如何处理

应以承包合同为准。

八、工作单位承包合同中房屋面积不符合合同规定,如何写?

去年我承包了集体天然林地,经过了公证!但我发现实际使用面积与合同面积相差悬殊,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我的面积,可不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责任,应该怎么样去打官司答复你好,你说的情况,如果你得到的使用权的土地面积和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应当认为是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对方在签订合同时有隐瞒事实等情况的,《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按照合同的约定拨给你和合同约定面积相等的土地。如果造成你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或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讼。关于证据的问题,如果要主张实际的使用面积和合同面积不符的,主张的一方应当拿出证据,如果取证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申请,由人民代为取证。(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1]《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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