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清算员工有补偿金吗?
专业分析
企业清算员工在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如果有拖欠职工工资的,需要清偿职工工资和相应的社保费用。
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企业的债权人或者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就指定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需要申报债权。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三、职工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1.按国家规定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
4.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四、企业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一)补偿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1、工作一年=一个月;
2、6个月≦工作年限<1年的,按一年算,即相当于补偿1个月工资;
3、工作年限<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
4、最多补偿年限不超过12个月,即就算你工作时间超过了12年,也只能支付给你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补偿的月工资标准按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三)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五、企业员工补偿金的计算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 经济性裁员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50%)
7.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
1+
50%)×N(1第二条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在以下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第三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1.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1. 赔偿金总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2. 用人单位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N(
70%≤N≤
1)
3. 劳动者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用人单位的赔偿金份额第五条 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订立劳动合同、订立无效劳动合同、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健康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1.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应得工资收入×
25%
2. 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医疗费用×
25%
3. 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损害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医疗费用×
25%第六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1. 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 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第七条 竞业禁止的补偿补偿费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部分省市有地方性规定,一般为该员工离开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一定比例,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八条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工资和各类补贴按照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来计算(如果该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工资性收入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第九条 哪些违纪行为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 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 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那么以上就是我对员工补偿金怎么算的详细解答了,希望帮到你。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二条
[1]《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三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四条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五条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六条
[5]《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七条
[6]《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八条
[7]《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九条
[8]《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条
六、"计算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补偿金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津贴、补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七、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八、企业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的会计科目-补偿金核算科目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包括1、公司经费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2、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3、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其它费用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因此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九、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及一般情况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次性失业补贴金属于个人所得税吗?
用人单位没为工人参加工伤保险,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意外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花费,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薪水福利待遇不变、劳动本领判定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以上三项一次性补贴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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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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