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5-07-01 04:49:48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如何处理

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对工伤保险条例退休的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以上是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

三、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就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中也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具体到此纠纷,徐某能否认定为工伤需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未办理退休手续是否影响工伤认定,二是参加欢送会是否视为工作原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出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在第二条、第四条中特别做了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因徐某是受单位指派参加总工会组织的退休欢送会,该行为与工作有关,应当视为工作原因。本纠纷中,徐某是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过程中遭遇车祸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依法应当享受工伤待遇,他所在单位应当为他申报工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1]《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第二条
[2]《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第四条

四、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关于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认定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

2007]行他字第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渝高法行示字第14号《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在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附山东高院意见 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认为,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而且作为农民也无所谓何时退休。超过六十周岁继续在城市务工的农民比较多,有些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保护这些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平等对待。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出去,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实际用工,职工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精神,应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13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2、苏行他字第0902号《关于杨通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止工伤行政确认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倾向性意见。相同问题我庭2010年3月17日在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公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中已经明确。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附江苏高院的两种不同意见 江苏高院审委会多数意见认为原告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案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理由如下

1.应当认定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障的本意是保护因工受伤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我国目前工伤保障范围在逐步扩大,职工退休年龄有延长的呼声,且农民工进城务工有老龄化的趋势,为了更好地保障依然务工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

2.与民事赔偿方式相比,工伤保障更有利于维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求申请人走民事赔偿途径,采用的是过错责任,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且申请人举证相当困难,这不利于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工伤认定采用的是原因责任,在保障范围、举证责任等方面更有利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从保护因工遭受伤害的劳动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劳动保护的角度出发,也应当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3.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受伤职工除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其他职工并无任何差异,仅仅一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不予工伤认定缺乏法律依据。从平等保护角度看,也应当认定符合申请条件。 江苏高院审委会少数意见认为原告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案不应进行工伤认定。理由如下

1.因为当事人与用工单位没有书面劳务合同工;

2.超过法定年龄的农民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认定工伤,则突破了法律的界限,应当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救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一条

六、工伤超过退休年龄能否办理?

1、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农民工的话,也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21、行他字第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的倾向性意见。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七、法定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国家政策,男性操作工可以提前病退吗?办理手续办理手续

你好,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八、"退休后未办理工伤认定可以视为工伤吗?"

1、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以员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的,此时可通过司法机关的审理。司法机关认定员工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单位存在特殊劳动关系的,一般判决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或要求社保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认定,具体损失认定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退休后发生工伤,如何维护权益?

不可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

2010〕12号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十一、工伤认定书逾期下不来怎么办?

劳动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能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乡村户口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是50还是55岁?

准则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薪水,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薪水,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薪水,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薪水;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薪水的75%。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补足差额;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关于员工在上班在玩算不算工伤法律有哪些规定的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学校老师晕倒是否算工伤?
职工在厂里吃早餐时猝死可否认定为工伤
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关于员工在上班在玩算不算工伤法律有哪些规定的

    2025-07-0114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学校老师晕倒是否算工伤?

    2025-07-014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工伤认定超过退休年龄怎么办

    2025-07-0110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2025-07-0131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职工在厂里吃早餐时猝死可否认定为工伤

    2025-07-017 人看过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