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费申请时工资基数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加班费申请时工资基数是劳动者的工作的工资水平来确定。当然了,如果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当中已经约定了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的情况之下,那么就直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二、计件工资单需要显示加班费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计件工资单也是需要列明加班费用的,相关的规定以计件工资同样也是有加盟费用的,超过一定的工作时间就需要按照计件的单价来进行计算加班工资。计件工资指的是劳动成果来进行计算工资。
三、"计时工资加班费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计时工资加班费按劳动者当天的实际收入基数来进行计算,只要是在平时加班的就会按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就会按百分之二百计算,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就会按百分之三进计算。
四、劳动法规定加班费标准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有加班费吗
律师解答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没有加班费。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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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3]《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4]《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5]《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1]《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1]《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3]《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五、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费法律及国家规定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五条
[1]《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五条
六、加班费能否算进社保?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怎样的?单位会将明细发给你吗?
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因此,加班费用也是算在里面的。2、《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七、加班费计算方法按月计算还是按年计算?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计算如下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八、"劳动节加班费计算三倍加班费仅150%"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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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九、"什么是加班费的标准?"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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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十、什么是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有哪些?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班费申请时工资基数是什么法律上的具体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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