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主张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购房按揭担保合同未解除的贷款款利息?
在买卖合同中对卖方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三十一条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六百三十二条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
[2]《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一条
[3]《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二条
二、"无法按揭房贷,能解除买卖合同吗?"
【问题解析】
未能按揭房贷,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未能按揭房贷,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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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三、"未获得按揭房贷,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未能按揭房贷,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未能按揭房贷,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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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四、商品房按揭买卖合同中银行贷款是否可改为公积金贷款
可以,不过,你得满足一些条件.【钻诚担保】1凡具有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五、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合同定金和地理位置限制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您好!1你的描述,你的小孩与开发商,与银行之间是成立的两个不同的合同,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2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不具有主从合同的关系,但却具有紧密的关系。按揭贷款合同中贷款人贷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就是为了买房。当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买房人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请求。这个的前提是银行还没有发放贷款下来,如果银行已经支付了开发商房款,那么你是不能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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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二十四条
六、按揭贷款合同遗失,银行承认未盖章
应该有的,可能你自己无注意搜罗和保存。你能够去银行或开发商那里再找下,他们可能有多的。 如还有不熟悉的相关法律限定,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有需要的话建议带相关的手续面谈或者电联,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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