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章《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应该如何约定》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之依法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以及依法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外)。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理由明确作出了限制规定,即仅限于两类,分别为“因合法出资培训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和合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的情形。除此之外,任何关于违约金的约定都会因“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而无效。
二、如何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违约金约定的规范性、合理性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一定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江劳、上海等地的规定极大地限制了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条件,导致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约束;而北京、天津等地却没有为违约金的约定限制条件,用表面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平等性,都是不合理的。法律应当就约定违约金确立一个前提条件,即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性质等合理确定。
二、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数额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三、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一、能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的含义有二一是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前提条件是,该培训费用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如果不是这种费用的话,则不应约定服务期。二是用人单位使用这种专项培训费用是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如果不是专业技术培训,则也不宜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且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四、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额有上限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是有上限的。如果员工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其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的,那么违约的一方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的。违约金是有上限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五、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六、限定违约金能否合法,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一、违约金与定金怎样选择?《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限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限定,应承受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职责。而《保证法》第八十九条限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债务的,应当两倍返还定金。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还限定当事人既商定违约金,又商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够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合同法》与《保证法》的限定,选择以定金或者违约金作为赔偿请求准则时,应以非违约方的最大收益为准。二、违约金与定金数额怎样确定?关于定金的数额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限定,《保证法》第九十一条限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并无严格的限定,通常由当事人自愿商定。所以当定金符合法律限定的不超出时就能够选择以倍返还定金;而如果违约金高于定金的2倍时,选择要求另一方承受违约职责就较符合自身的利益。因此,对于赵某来讲,如果房款的30%高于定金2倍即4万元,他就应选择请求另一方承受违约职责,否则,请求另一方承受职责更为有利。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限定,两方商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增加;两方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导致的损失的,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予以适当减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1]《保证法》 第八十九条
[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1]《保证法》 第九十一条
[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七、劳动合同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方法公司表面说违约金金额但合同里无,需交纳违约金吗?
你好,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限定,违约金的商定是由明确限制的,即有保密条款,另一个是单位拿钱给你训练并商定了服务时限,后你违约。其他的违约金的商定都决裂法。上述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证据使用,未尽之处敬请谅解!八、合同中的违约金金额如何确定?劳动法有何规定?
违约金可以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如果违约时违约金的实际约定数额明显高过实际损失时,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提出降低违约金数额,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九、"新劳动法是否已不支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一般无效
十、《合同违法做法监督处置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及其注释
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上限定的当事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的特点是带有强制性,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可否已作了商定,只要一方违约,都必须按限定托付。1,有关条例明确限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量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限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时付款的限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量,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限定了延时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百般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限定,逾期托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限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量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托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时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量准则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限定。
2,有关法规只限定了违约金肯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肯定的比率,才能计量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限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通常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肯定的比例范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第35条
[1]《如工承揽合同条例》 第21条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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