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与宅基地收回"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以上是拆迁后宅基地的补偿,请参考。
三、户口迁移后,宅基地集体是否可能收回?
1、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后,在农村已不居住的宅基地集体可以收回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四、县城拆迁个人宅基地有赔偿吗?
有赔偿。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五、"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对于宅基地转让合法吗的问题,国家政府规定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一般情况下您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
六、宅基地拆迁可以继承吗?
1、法律和政策对农村村民宅基的规定。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需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021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
2021]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来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不得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在农村宅基地审批中不得向农民收取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搬迁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笔者认为,这是指村民将原来的住房出卖或出租后,在同一村集体内又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比如你在甲村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又重新向甲村提出宅基地申请,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批准。现在你已经搬迁到乙村,应该属于乙村没有宅基地的村民,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条件。例如,《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就规定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所以,你可以在乙村申请宅基地。
3、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父亲房屋的,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1]《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七、"只有户口没有宅基地拆迁补偿可以得到吗?"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八、农村户口是否可以拆老宅基地?与宅基地拆迁补偿有何关系?
存在地方性差异1、因为宅基地政策为地方性质,在有些地区,当事人户口迁移后,是不能再拆、建的,如果是未建房的宅基地,还会规定收回;
2、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宅基地所在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2]《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九、"如何理解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是否应该先补偿安置后搬迁?"
您好,法律规定1.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应当做到先补偿安置后搬迁(征收者需要首先将房子安置给你并且需要给与你相应的过度费用,或者需要给与你相应的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安置的问题,需要通过安置补偿协议来固定下来,不能简单的口头承诺;
2.宅基地以及其上的房屋的补偿需要它的重置价格,并且拆迁不能降低村民原有的生活水平。
十、如果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补偿,可以新盖宅基地吗?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十一、"城市征用房屋时补偿的合法性"
建议两方友好商量,通常乡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赔偿款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土地赔偿款,一部分为房屋赔偿款。两方能够商量土地赔偿款由宅基地权利人所得,房屋赔偿款为房屋权利人所得。如果商量不成可考虑提诉讼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十二、"爷爷的农村宅基地证书丢失时可补办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农村房产证补办的费用是多少?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宅基地拆迁房屋拆迁后宅基地可以收回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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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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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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