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租赁合同商铺出租合同的分类和要素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如在租赁期限内允许转租,投资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转租权、收益权。
二、商铺租赁合同的合同条款有哪些?
1、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
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商铺出售合同是商铺出售过程里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合同。购买商铺前应向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所购房屋的权属状况,严格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土地开发到房产销售的一切证照,包括是否抵押、是否受司法限制、了解商铺的权限等问题。
在签订商铺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的细节
1、房屋用途看是否确实为商用,并在合同中注明;
2、公用分摊面积商铺的公摊面积一般在30%-
40%,甚至50%。因此对买铺者来说,购铺单价高于住宅房,如果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也可能带来价格上几万元的变动,建议购房者选择按使用面积计单价的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产权归属,确定公用部位的规划设计。同时,让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当商铺公摊面积过大或过小时的解决办法;
3、物业管理许多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纠纷都集中体现在商铺的物业管理上,这也是购房者在购买商铺时极易忽略的环节;
4、交房条件商业物业的房产条件对投资商的招商以及经营者日后的经营都相当重要,在签订商铺合同时应特别约定物业的平面格局、楼板承重、停车位、消防、广告位、客货梯、出入口、通透性、展示面、柱距、层高以及配套设施等条件,并在交房时注意验收。
5、房产商的承诺需注意相当一部分人在购买商铺时看中的是房产商的承诺,如售后包租,每年的收益率百分之几。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房地产市场风险较大,购房者要慎重评估房产商的承诺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6、贷款与其他税费方面商铺贷款低,年限短,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而银行对商铺贷款者资质的审核比住宅严格,因此,购房者应考虑到贷款不能实现时所面临的压力;购买商铺应缴纳总房价4%的契税,另外还有合同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四、租赁合同纠纷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租赁合同有哪些种类,租赁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你好,关于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五、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包租赁合同
房屋的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男/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______元,按年结算。签订合同时一并付清租金和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八、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查看房屋的权利,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若无损失,居住时间结清租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六、"租赁商铺合同注意事项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门面房出租务必要签订“门面房出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出租合同是日后确定双方权利义务、解决纠纷的重要凭证。双方要事先约定好租金。
2、可以约定合理的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商铺适应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建议可以将押金适当定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
七、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打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常口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原、被告租赁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等;
3、租赁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房租赁证等;
4、原告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条、打款记录等;
5、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师函等。
6、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及计算依据。
八、商铺租赁合同种类商铺租赁有哪些种类?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九、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如何确保奶茶店的成功开业?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注意事项在商铺投资中,租店是很常见的,很多情况下,投资者要租的店铺往往不是新房,而是过去的房子,也可能不是大量的由开发商来制定统一的合同形式来签这个店,因此往往是一个单独的店铺给您去买或者去租,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时候转铺的人心思就比较多,希望让买家多出钱,而如果不了解一些细节,就很容易吃亏。这期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商铺租赁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的投资有所帮助。
十、商铺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
商铺租赁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解读一下合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十一、常见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及签订方法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十二、房地产开发商的商铺租赁需要哪些证明?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得到了在肯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事项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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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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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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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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