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条例有哪些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引
一、延边施工合同价款纠纷委托律师怎样收费 1、民事案件收费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案件
一、工程转包合同范本,工程转包合同怎么写,工程转包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
一、找律师写个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代写怎样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写个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600到3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
一、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律师费如何收,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1、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2、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依照价钱主管机构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建立的收费标准实行。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法律事务所与受托人商议明确。法律事
一、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不一定。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属无效。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风险提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
一、建设施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能否就其已完成工程主张工程款 可以。但前提是已完工工程质量合格。1、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
一、室内建筑纠纷律师费怎么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
一、已经终止了施工合同多少年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
一、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不一定。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属无效。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风险提示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
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般是3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二、建设合同纠纷审理时
一、以房抵债协议成立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务必然会消灭吗 不必然会消灭,一般情况下,债的更改需要双方当事人对于旧债务消灭达成合意,否则即使在债务到期后,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该协议项下的“以房抵债”方式亦应认定为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的一种债务清偿方式。因此,“以房抵债”协议
一、施工安全担保合同范本怎么写 安全施工协议范本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
一、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些什么 终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条件是1、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抵销;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终止条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
一、建设工程施工中,挂靠经营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挂靠行为主要是指没有相应资质或建筑资质较低的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以营利为目的,借用其他有相应建筑资质或资质较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那么建设工程施工中,挂靠经营合同的特征是怎样的?二、挂靠人与被挂
一、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何结算的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解除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2、法
一、合同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1、有十年或者是三十年等。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合同档案,是指合同从签订至终止的整个过程中形成的体现签订各方意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及与之相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文件材料。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一、你好问一下签定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对通过市场跟踪所选择的合同当事人,应核查其资质证书、企业资信、注册资本等工商登记信息,并核查其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及验明其是否具有主体资质、权利能力、行为能力。2、合同文件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将
一、建筑施工转包三手合同是否生效 关于建筑工程的转包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转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与转包不同,在我国,分包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即取得发
一、建设工程中的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异地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有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
一、工程合同转让范本,工程合同转让范本,个人工程合同转让 这位朋友你可以参照一下这份工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所调整,请问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5%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
一、土方工程分包合法吗,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土方工程分包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就是合法分包,是有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分包的,就不合法。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
一、违法建筑拆除要走哪些程序,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和
一、合同违约金最高上限是多少,违约金最高能赔偿多少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一、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终止条件有些什么 终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条件是1、合同相关的权利已经实现,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抵销;2、合同相关的权利义务归于一人;3、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的其他终止条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建设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包括哪些? 一、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呢?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
一、承包人是否是需要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不需要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发包人的解除权是对于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证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
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终止的时间是多久 1、合同终止后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义务,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
一、出现工期延误怎么办 出现工期延误时首先要看产生工期延误的具体原因第一种情况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协商变更工程量、设计、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等情况,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这种情况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因为消费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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