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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22:03:57 8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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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你好,以下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一、把原房屋楼面混凝土预制板结构设计更改为全现绕混凝土结构,因此房屋结构更改为全框架结构。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质按量安全施工。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1、是混凝土标号要达标和搅拌均匀  

2、是钢筋及捆筋,要严格按国家建筑要求规定施工3、是混凝土震动均匀,确保密实,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不履行施工合同责任时,或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乙方的工程投入无条件归甲方所有,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五、每施工完一层楼面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该层合同的70%。  六、乙方必须严格安全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建议。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甲方乙方  年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写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的格式可以参考如下补 充 协 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_发 包 人_承 包 人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补 充 协 议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一、 写明具体补充的。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如下合 伙 合 同 订立协议各合伙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月__起至____月__止共__ 第五条 资金额、 式、期限 ()合伙___(姓名)___式资计民币_____元(其合伙同顺序列) (二)各合伙资于_____月__前交齐 (三)本合伙资共计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资共财产随意请求割合伙终止各合伙资仍所届予返 第六条 盈余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共同经营、共同劳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盈余配______________依据按比例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合伙财产偿合伙财产足清偿_____________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资转让 ()入伙

1. 新合伙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约定外入伙新合伙与原合伙享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新合伙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经营期限内列情形合伙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事由现; ②经全体合伙同意退伙; ③发合伙难继续参加合伙企业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利影响情况退伙应提前30通知其合伙合伙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损失应赔偿损失

2. 退伙合伙列情形退伙 ①死亡或者依宣告死亡; ②依宣告民事行能力; ③丧失偿债能力; ④民院强执行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 情形退伙实际发退伙效

3. 除名退伙合伙列情形经其合伙致同意决议其除名 ①未履行资义务; ②故意或重失给合伙企业造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行; ④合伙协议约定其事由 合伙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除名除名自接除名通知起除名效 除名退伙除名除名决议异议接除名通知起30内向民 院起诉 合伙退伙其合伙与该退伙按退伙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资转让允许合伙转让其合伙全部或部财产份额同等条件合伙优先受让权向合伙外第三转让第三应按入伙待否则退伙待转让合伙外第三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经修改合伙协议即合伙企业合伙 第八条 合伙负责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决定委托_______合伙负责其权限

1. 外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合伙事业进行管理;

3. 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权利义务 ()合伙权利

1. 合伙事务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合伙经营由合伙共同决定论资少每都表决权;

2. 合伙享合伙利益配权;

3. 合伙配合伙利益应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共;

4. 合伙退伙权利 (二)合伙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统;

2. 担合伙经营损失债务;

3.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 ()未经全体合伙同意禁止任何合伙私自合伙名义进行业务;其业务获利益归合伙造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同意外合伙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 第十条 合伙营业继续 ()退伙情况其余合伙权继续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选择、吸收新合伙入伙经营 (二)合伙死亡或宣告死亡情况依死亡合伙继承选择既退继承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同意接纳继承新合伙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终止清算 () 合伙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具备定合伙数;

4. 合伙事务完或能完;

5. 依撤销;

6. 现律、行政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其原 (二)合伙清算

1. 合伙解散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

2. 清算由全体合伙担任或经全体合伙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15内指定______合伙或委托第三担任清算15内未确定清算合伙或者其利害关系申请民院指定清算

3. 合伙财产支付清算费用按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工资劳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返合伙资

4. 清偿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款办进行配

5. 清算合伙亏损合伙财产足清偿部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办办理各合伙应承担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其应承担数额权向其合伙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伙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资应赔偿由给 其合伙造损失;逾期____仍未缴足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未经其合伙致同意转让其财产份额合伙愿接纳受让新合伙按退伙处理转让应赔偿其合伙造损失 (三)合伙私自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其行效或者作退伙处理;由给其合伙造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失或违反《合伙企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应其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听者由全体合伙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关切争议合伙间共同协商协商应提交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终局各均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 () 经协商致合伙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与本协议相冲突补充、修改准 (二)入伙合同本协议组部 (三)本合同式___份合伙各执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签名、盖章效 合伙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合伙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合伙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间_______月___ 签约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伙企业》 第九条
[2]《合伙企业》 第十四条
[3]《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

四、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范本

对于解除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的具体情况,以下为详情解答,甲方乙方甲方委托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_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 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 __ 年__ 月__ 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 ___ 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 ___ 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 ___ 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班组人员的纠纷。四、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10000/日。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年月 日

五、建筑施工合同補習协议范本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 第二条 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 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

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 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 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 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

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 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 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 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

0.

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 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 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 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 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 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 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 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 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 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 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条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五条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条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七条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八条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九条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条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一条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二条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四条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五条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六条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七条
[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八条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九条
[1]《通用条款》 第二十条
[2]《通用条款》 第二十一条
[3]《通用条款》 第二十二条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二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第二十四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五条
[1]《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二十六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七条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八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九条

六、建设工程占地征收补偿款合同范本如何写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征用土地合同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____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亩,其中稻田____亩,水塘____亩,菜地____亩,坡地____亩,宅基地____亩,林木____亩,共有树木____株。所征土地东起____,南起____,西起____,北起____。第二条 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____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稻谷为____公斤,每公斤折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元。

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的数量计算,共计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10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计算)。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20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账托付。第三条 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甲乙双方按照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第四条 安置办法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组或并组。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村民小组,在有条件地方,可以组织迁组;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村民小组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组或并组创造条件。(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____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组、并组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口的生活补助。)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2.甲方已征用2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用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他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用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第七条 工程临时用地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他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报请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和____县(或市)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报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也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征用土地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征土地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一条
[2]《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二条
[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三条
[2]《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四条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五条
[4]《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六条
[5]《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七条
[6]《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第八条

七、未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效力如何?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相异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标、投标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白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一旦到达投标人,合同即成立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其他协议。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一条(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三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八、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使用说明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就工程施工项目所达成的协议,具体需要写明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否则该合同协议具有效力上的瑕疵。同时,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相应的注意事项。组成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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