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工程合同的期限通常是什么?
1、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但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只能是20年。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二、房屋拆迁合同有效期
对于房屋拆迁合同的有效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附期限,应一直有效。1、只要相关拆迁补偿协议订立的基础是合法有效的,其有效性就一直保持;
2、如果协议本身不合法,则协议本身自始至终都无效;
3、而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是属于行政合同,因拆迁合同产生纠纷的,起诉的时效是六个月。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三、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的计算方法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有效期最长二十年。1、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2、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具体在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租赁合同突破相对性体现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提醒】
问设备租赁合同是什么意思?
答设备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特定设备交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 的协议,是财产租赁合同的一种。其中,出租财产的一方为出租人,租赁财产的一方为承租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四、"工程合同起诉有效期如何确定起诉有效期?"
工程合同起诉有效期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五、因政府拆迁,员工解除合同的有效期为多久?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实践中因劳动者提出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系由劳动者提出,否则发生纠纷时将很麻烦。
六、市场拆迁和商户装修的相关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七、拆迁合同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你好,通常无限定相应的时限
八、拆迁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期限?
你好,需要看合同的具体商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工程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要确认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发包、转包、分包、借用资质、超越资质、无资质等各类情形,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审理并判断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如果审查后认为合同效力与原告主
一、拆迁工程合同有效期是多久的 1、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但是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只能是20年。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没有规定? 在建筑工程招标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建筑资质的施工单位采用其他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建筑公司没有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这些条件都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合同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即合同发
一、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应该怎么处理 1、从原则上说,工伤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依法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基本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是依附于劳动关系之上的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
一、工程监理承包合同怎么写? 承包合同中必须明定承包经营期限;承包者的权利和权限、义务和责任;承包经营的方式和;收益的分配方式;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违约罚则;争议解决方式;对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亏损及债务的责任;清产核资的原则和移交程序、计价办法;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额
一、设计施工合同律师费指导价是多少 目前律师费的收费方法,主要有三种计件收费。如简单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金额比例收费。按工作小时计时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及数额,由双方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您应当提供的情况和证据您在聘请律师时,应当向律师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聘请律师的要求
一、找律师写个工程居间合同代写怎样收,法律如何规定的 1、请律师写个合同这个费用可以与律师进行协商的,但是这个费用不得超过律师行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律师拟定简单的合同,大概这个行业收费是在500到3000元左右,如果是更加复杂一点的合同,那么收费可能要去到500
一、工程建设贷款合同纠纷律师费标准有哪些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1.刑事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
一、济源市打工程合同官司律师收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 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10-50万元的
一、建筑工程合同仲裁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在履行过
一、青海建筑工程的建筑合同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所指向的对象。没有标的,或者标的不祥,合同的权力义务失去所指,则合同不能成立。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行为、智力成果、科研项目等。标的是物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3数量数量是
一、建筑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转让,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能转让。建筑合同的转让要求建筑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并且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不可转让,合同一方当事人转让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
一、施工合同中的合同是什么意思? 关于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的回答为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简称工程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示范合同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协议书是
一、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
一、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该怎样确定 1、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确定;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按照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按照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确定;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按照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确定。2
一、木门建设工程合同 请问建设工程木门合同范本怎么写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你能采纳。合同范本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
一、承包合同是包工包料吗? 您好,针对您的承包合同是包工包料吗?问题解答如下关于包工包料承包合同 的回答为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
一、建材购销合同一般要交多少定金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2、因为建材购销合同也是购销合同中的其中一种,所以同样适用此规定,可以自行规定,但不可以超过总金额的百分之
一、中标后多久之内签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
一、劳动合同上没签合同,公司犯法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上没签合同,公司犯法吗”问题回复如下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劳动合同没签合同吗问题回答如下,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