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审查 > 在我国什么是商事留置权在我国什么是商法上的留置

在我国什么是商事留置权在我国什么是商法上的留置

来源:法否网 2025-09-28 14:36:18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在我国什么是商事留置权在我国什么是商法上的留置
在我国什么是商事留置权在我国什么是商法上的留置

一、"在我国商事留置权含义什么是留置权利?"

商事留置权是指商人间因营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于其债权未受清偿前,就所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的作用在于维持商人间的信用,确保安全与确实的交易关系,故而商事留置权在成立上不要求牵连关系。实现商事留置权的要件为
一、债权人必须是已届履行期的债权;
二、债权人留置的财产是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均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主体;
四、商事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
五、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发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八条

四、"商事留置权个人是否可以在物权法中申请成立?"

你好,比如定做承揽储存等法律关系中,如果符合肯定的要求,是能够行使留置权的。望采纳

五、商事留置权如何成立?

我国作为采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国家,商行为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但是这并不说明商行为等同于民事行为,商行为的逐利性以及对交易安全、迅捷的特殊要求决定他有自己区别于民事行为的,商事留置权亦是如此。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同样因债权而生,但商事留置权由于其商事活动的特殊性,并不过分强调债权与留置物之间的牵连关系,即商主体之间基于营业关系所产生的债权。《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包括以下三点

1、留置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

2、留置权中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动产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3、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民事留置权成立条件的规定对商事活动的要求并不完全适用,但我国采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商事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以民事留置权为基础,需要积极参考民事法律规定的留置权成立条件。

1、商事留置权的权利义务主体须为商人主体双方均为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并不适用商事留置权。另外需要值得注意的是一方为商人另一方为一般民事主体的单方商行为是否适用商事留置权,从商事留置权的立法旨意上来看,商事留置权之所以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商主体之间对商事活动安全效率的追求,旨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减少商主体之间的债务纠纷,使市场经济中的各种企业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交易以及处理债务问题的成本。单方商行为则并不完全具备这样的性质,例如普通消费者与超市经营者之间的单方商行为如果同样适用商事留置权的未免使商事留置权有滥用之虞,给予消费者即民事主体一方过多的保护,而将商主体一方即销售者的利益完全不做考虑而赋予民事主体完全的留置权。留置权本身作为一种私力救济,如果对其适用做扩大化不仅不符合法律对私力救济严格限制的立法精神,更造成商业交易的混乱产生更多的纷争,因此商事留置权不应对单方商行为适用。商人本质上是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获得国家授权许可其从事商行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主体。具体到我国《物权法》,我国将商事留置权的主体限定于“企业之间”,即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企业。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关键也是最活跃的主体,正是千千万万个企业细胞以及他们组成的不同产业链条构成了社会经济的集合。从法学角度来看,通常所说的企业,一般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所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营利性是企业最典型的特征。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可将企业划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以上这些“企业”不论其所有制结构均可被仍定为符合商事留置权主体资格的“企业”。但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这些本质上不具有独立人格而属于自然人经营的主体不属于企业。

2、商事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有价证券商事留置权的标的物不应包括不动产。动产转移占有的公示方法为交付,不动产的转移占有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只有登记方可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我们不可能赋予留置权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改变不动产登记的权利,这无疑将造成商事留置权的滥用,而且极大的冲击了不动产公示的权威性,使人们无法相信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效力,破坏了本已构筑起来的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商事留置权的标的不限于动产,有价证券也可作为留置物,这一点已为各国立法所肯定。我国《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我国法律并未对动产与不动产具体概念作出明确界定。但考虑到现代社会的财产日趋证券化,有价证券作为一种使用极广的书面财产权利凭证,理应将我国《物权法》第231条中所说的动产解释为包括有价证券,这既体现了立法的与时俱进,更增加了债权人实现商事留置权的机会。

3、债务人未履行已到期债务债权已届清偿期,但债务人并未履行债务。如债权未届清偿期,债权人亦无正当理由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时便允许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显然有悖于民法的公平原则。如果因为债权人自身原因导致受领迟延,使其债权已届清偿期确无法及时满足,债权人将丧失主张商事留置权的权利。债权到期为商事留置权发生及成立的双重要见。

4、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或有价证券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或有价证券是商事留置权成立的基本条件之一,但并非任何形式的占有都为商事留置权制度所认可,只有当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及有价证券,商事留置权才有成立的可能性。占有是指对物事实上的管领和支配,债权人如果没有占有债务人财产这一状态的存在,商事留置权也就无从说起。此处所说的占有并不以直接占有为限,间接占有、利用辅助人占有、与第三人共同占有等均可。例如债权人依第三人为占有媒介,将占有财产交由第三人保管时,尽管其本身并未直接占有财产,仍有商事留置权占有条件的成立。

5、债权及债权人的占有须发生于营业关系中商事留置权的发生基于企业之间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如果他们之间的债权并非基于营业关系而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商事留置权的必要,适用民事留置权的相关规定即可。商事留置权的债权只须因营业而发生,无须于动产之占有取得前既已成立。考虑到企业之间对商业信用及交易安全便捷的要求,将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以及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占有限定于双方的营业关系中是十分有必要的。商事留置权中债权与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无须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是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的最大区别所在。民事留置权中,只有当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时,留置权方可成立。我国《物权法》第231条关于留置权的“但书”规定了企业之间基于营业关系所发生的债务问题,无论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与债权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留置权均可成立。可以说我国已经从立法上明确肯定了商事留置权的存在。通过上面对商事留置权的概念与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条件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商事留置权一定得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的,主体双方都必须是商人。而且,商事留置权成立的条件要是参考民事法律法规的,再在此基础上加上自己的一些特殊要求。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2条
[1]《物权法》 第231条
[1]《物权法》 第231条

六、中国房地产所有权和相邻权的双重含义。

能够诉讼,另一方妨碍了你的相邻权利。 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能够与本律师直接联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也能够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询问。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在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近期我国一些网贷平台推出电子签章功能即通过线
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属于公证的范围吗?我国车主赠与车
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什么规定
法律依据哪些情形可以不适用合同相对性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我国什么是商事留置权在我国什么是商法上的留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什么规定

    2025-11-2810 人看过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双方签订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的合同的是双方完全认知且同意的,最总要的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最后签字即有效。二、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合同

  • 近期我国一些网贷平台推出电子签章功能即通过线

    2025-11-2420 人看过

    一、在我国p2p借款合同电子签章符合法律规定吗 P2P借款合同电子签章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电子签名法》第三条

  • 在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2025-11-2424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如何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一、劳动合同能否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之依法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以及依法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外)。法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

  • 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属于公证的范围吗?我国车主赠与车

    2025-11-2311 人看过

    一、在我国车辆的赠与合同属于公证的范围吗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 法律依据哪些情形可以不适用合同相对性

    2025-11-2231 人看过

    一、法律依据哪些情形可以不适用合同相对性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如下1、首先是当事人另有约定。如债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并非无限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这种情形还需注意约定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应当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2、其次是

  • 一、国家规定协议解除合同怎么规定的 应包含下列一、协议解除双方名称。二、协议解除所属解除合同相关合同。三、针对协议解除所产生后果及责任划分。四、就协议解除赔偿金或违约金进行约定。五、协议解除相关的必要补充。六、协议解除双方签名盖章与日期。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 一、在我国收货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起诉承运人会受理吗 民事起诉当事人的特点,收货人是不可以起诉承运人的,收货人要起诉承运人,可让合同签订人委托收货人代其起诉。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法律依据】《民事诉

  • 一、我国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有啥办法解决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

  • 一、我国规定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会有法律影响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一、抵押合同有效。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抵押权未生效。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

  • 一、法律依据私下写的转让协议但不过户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机动车不过户,私下写份转让协议,协议有效。但是法律规定,机动车虽然自交付时发生物权变动,但是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一、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含义与特征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立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它具有下述特点:1、当事人

  • 一、法律依据哪些情形可以不适用合同相对性 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如下1、首先是当事人另有约定。如债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并非无限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这种情形还需注意约定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应当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2、其次是

  • 一、我国规定劳动合同续签半年符合法律规定吗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或者一签是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订立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 一、我国规定拒绝履行合同处罚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

  •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双方签订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的合同的是双方完全认知且同意的,最总要的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最后签字即有效。二、有什么规定签订合同生效包括哪些条件 订立合同的有效条件是1、合同当

  • 一、什么是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主体是怎么审查的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

  •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应该怎么样办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当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从次月起双倍支付工资,并且可以一直领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也就是补偿11+13=24个工资,可以直接向老板提出,如果他不同

  • 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有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承诺;3、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

  • 一、我国规定签股权代持协议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签股权代持协议有下列风险1.约束力有限的风险。合法的股权代持协议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

  • 一、在我国留置权的适用关于合同规定有什么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