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的条件"强制执行的必要条件,如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强制执行的条件,强制执行措施”问题回复如下强制执行的条件⒈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⒉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⒊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⒋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⒌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法院强制执行力的措施和强制执行方法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拓展资料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法律裁判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本罪。 以下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与执行困难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哪些人可以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五、"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法律规定"
是合理的行为。对于不遵守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当事人,相关的行政部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将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执法的秩序,并且对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六、强制执行公证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进行公证的条件,《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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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七、如何执行吊销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即时行政强制?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吊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附《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1]《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八、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申请强制雪申请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些什么1、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2、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需要提醒您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九、"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何获取执行证书"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2、本案中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案中的判决中也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因此,在判决后,应当将你预交的诉讼费用予以退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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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十、当年案件另一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您好,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申请的时限为两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2年,两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人民法院执行奏效法律文书,通常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中止执行的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第5项限定作出裁定,包括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5种情形。如果你申请强制执行已经立案,法院依法应在6个月内执行结案。上述《限定》还明确了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结案的,应当制作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做法而失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也就是说如果你申请的强制执行已经立案,那么你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其督促一审法院赶紧执行。但是如果你的申请强制执行无立案,那么请再次与强制执行庭交涉,赶紧立案。建议你带这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做详细询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34条
十一、"申请强制执行需缴纳执行费,执行费交完后多久能执行?"
你好,你能够找执行法院,通常在六个月内要执行完毕。
十二、"被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步骤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被执行公司没钱怎么办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强制执行的程序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2、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九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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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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