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上买卖的房屋是否有效?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宅基地买卖是否有效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二、"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怎么办法律标准"
律师解答1、行为人因该买卖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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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三、宅基地买卖合同如何办理,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回答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四、"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法律效力"
【问题解析】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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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五、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城镇居民是不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以及在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的。没过户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你们当初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因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所以该合同是无效的。对于无效的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因为履行无效合同而导致的损失双方应当各自在缔约过程中的过错程度分担。具体到你说的情况,你仍然是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国家征收土地的各种补偿金应当给你。而你应当退回买宅基地的人13000元,同时将宅基地上由对方出资建设。
六、乡村本村之间的房屋买卖有效么?
您好,建议直接诉讼要求赔偿
七、宅基地房屋买卖的有效性及法律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房屋买卖如果发生在内部集体组织成员和内部成员之间的有效的。如果发生在内部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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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八、在村里购买宅基地后盖房并卖出,老东家说合同无效,需要赔偿吗
一、您的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您大致可以争取的权益有1、鉴于农村宅房地一体,地随房转让,宅基地的买卖问题,说法不一。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可以转让买卖的,但是事实上的各地认定情况不一,所以还要看您当地的情况。
2、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老东家可以问您请求返还房屋,您可以向合同的对方(您购买房屋的卖家)主张返还购房款以及其他违约损失。二、主要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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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2]《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九、乡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两年前被拆除,房屋证是否仍然有效?是否仍可以买卖?
房拆修后,房屋证应被注销,因此不再是权利凭证;乡村宅基地不能买卖
十、宅基地买卖和过户可以买卖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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