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02 00:16:54 1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乡镇政府是否有行政执法权?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法律分析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县级政府有执法权。执法权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条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三条

二、小区内的城管执法权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小区内的城管没有执法权。城管部门是委托执法部门,本身没有执法权,受权的范围行使。城管执法主要以管理为主,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市容市貌、环竟卫生、车辆占道等。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
[1]《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十条

三、乡镇政府是否具有行政执法权?

没有。
乡镇府内设部门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他们不是行政主体,但可以以乡镇政府的名义执法。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法律授权有一定的执法权,但不属于乡政府。(属于独立的司法机关)派出所隶属于公安局,司法所隶属于司法局,工商所(有的叫市场监督所)隶属于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四、乡政府无权确权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需要以下多少个要求。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本领的城市居民。

2.尚有肯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城市居民。

3.拥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乡下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乡下户口或外省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家庭人员。

4.原为本市非乡下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解决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要求的人员。二、申请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手续,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三、解决流程1、申请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议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手续、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准许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准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4、准许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组织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准许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五、农村监委会必须有吗?

没有的,,,

六、土地确权后村委会有权强行承包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权利一、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3、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1、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农村资产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是否需要适用强制执行权是否需要法律依据?
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开庭时间一般是多长时间?多久结束?
行政协议无效原因消除后还有效吗?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法律如何规定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政府有行政执法权吗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