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企业需要签订两个固定的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四、劳动合同不固定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否可行?
【问题解析】
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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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成立?
建立劳动关系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注意事项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应不同工作需求"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七、定时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时限合同和无固定时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流程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差别即在合同时限上。固定时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时限,无固定时限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限,这唯一的差别导致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分别。其一,固定时限合同能够在合同到时时终止,无固定时限合同不存在到时终止。我国的免职能够分为解除和终止两类,劳动合同解除限制较严,在免职要求上,劳动合同的解除要求主要体现公法因素,完全由法律限定,用人单位不能自设解除要求;在免职流程上,用人单位一方解除时,需要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由非过失解除合同时,法律限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在经济赔偿上,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由解除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则只要时限期满即可,不再需要其他免职借口;免职流程简单,不需要提前通知;按照《劳动法》原限定也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在合同解除限制较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会把合同期满终止作为免职的首选。即使《劳动合同法》限定固定时限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赔偿,但由于免职借口限制较严,难以需要,用人单位为避免非
八、事业单位职工能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单位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九、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固定期限的约定。
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只要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您赔偿违约金,要看您当时签订的合同中关于这一方面是否有所约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十、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中是否可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持续订立两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b持续订立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限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b这一项限定,在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限定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b这种情形下要需要以下要求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持续两次订立固定时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议或者认可订立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3劳动者未提议签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4劳动者无《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限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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