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担保贷款借款人无法还款,担保人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十七条
[2]《担保法》 第十八条
[3]《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4]《担保法》 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应对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并避免被抓?
【问题解析】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院会审理情况,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扣押、冻结,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面临法律纠纷时,来听律网网即可找到专业的律师,解答你的疑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三、"关于银行贷款担保的常见问题及应对策略"
法律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一旦借款人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四、56年前担保贷款,担保人是否还有责任?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可以免责。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迄期间为保证期间,逾保证期间,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规定这个期限就是要使保证人在合理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是给其附加无限期的负担。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不行使权利,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的法律后果。保证期间的长短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
五、担保人妻子的财产是否会被银行扣押?
在借贷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借贷人能够要求借债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保证。通常情况下,借贷人会要求借债人找其他人来为其保证,从而保证在借债人不能还钱是还能够找保证人主张权利。
六、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银行债务连带责任银行可以将房子卖掉后再偿还贷款
短时间还不上,可以请求银行宽限一下,时间长了恐怕就不行了,银行为了自身利益会起诉你们的。担保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银行将房子卖掉后,如果所得的钱不够还债,担保人就要还剩下的部分了。
七、担保人是否可以撤销房屋贷款担保?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八、担保人如何解决贷款人跑路的问题?
你们没有约定担保方式,属于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帮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但是对方还不起了担保人的房子会被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抵押贷款多久能办下来,房产证办下来要多久 由于各城市,甚至各家开发商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具体办证时间主要还是看购房合同上的约定时间。一般来说,合同约定90天到180天以内都属于正常范围,最高不得超过两年。假若合同里没有约定办房产证期限的话,那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期房,
一、帮别人在银行担保贷款,但是对方还不起了,担保人的房子会被银行拍卖吗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
一、不动产登记机构都有什么职责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其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
一、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房产纠纷怎样处理 1洽谈处理。2调停处理。调停,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两边,在不能经过彼此洽谈房产纠纷处理时,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房地产管理部分、消费者协会或别的安排部分的掌管下,经过说服,促使两边当事人依据有关商品房出售的法规和政策的,
一、婚后想把老婆的名字加房产证上怎么办理,该如何规定的 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办理流程是,准备好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加名字的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缴纳工本费、贴花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之后,等通知领房产证。二、先办的房产证,
一、居住证怎么申请上海户口本,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首先要满足申办常住户口的条件,然后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迁入户口。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上海
一、我想咨询一下房子过户后契税怎样计算的 契税(Deed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取得的土地、房子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要依法上交税款。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有
一、安置房赠送给儿子是要钱吗 1.如果户主想要把拆迁安置房给子女,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缴税多少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
一、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买第二套房一般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以所在地的政策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一、房屋转让合同应该在哪些时候生效 1、房屋转让合同在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转让双方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表意真实,转让行为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
一、房屋共有权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计件收费方式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一审阶段300
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局在哪 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至此,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组建完毕。[1 2014年5月7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
一、我想问一下北京居住证证怎么取消申请 一,申请中未批准的工作居住证可以通过单位进行注销1,登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2,选择菜单中的“办理单位申请”链接,选择菜单中的“单位注销申请”3,输入“注销原因”,点击“保存”按钮,系统给出“确认”提交的提示信息4,点击“确定”,系统给
一、有房产证无法过户怎么办,房产证过户流程 您好,房产证过户流程大致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亳州水库腾退该怎么样赔偿 水库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
一、居间合同,房屋共有人没有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1、有的房产是以两个人的名义买的(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共有房产出售时一定要共有双方都必须签字,只有一方签字的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样买方很被动,卖方如果想违约的话完全可以这个借口不出售房子。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享
一、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房产税共有人可以要求房产 房产税计算的方法有(一)从价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原值× (1一减除比率)× 1.2%,(二)从租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房产租金收入×12%,要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首先您需要准确确定房产的
一、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
一、房屋没有房产证,安置房的房产证怎么办 国家土地使用证、国家土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证。我认为你所问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建议如果是拆迁安置房,售楼部承诺可以办理下来两个证,那么先办理下来的证应该是国家土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