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补办可以吗?"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仲裁。
并且,经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法院起诉处理。
不过,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补缴社保。
对于这点,理由如下
1、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因欠缴产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是社会保险争议;
3、社保机构回复无法补办的,员工只能请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根本没办理社保手续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请求补办社保,公司即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公司开始给员工上社保但退休时缴纳社保达不到15年能否补交?
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缴纳不够15年,能补交。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
30%超龄年限×
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三、公司缴纳社保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问题解析】1、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让他们按正常程序补缴,同时把利害关系讲清楚,受处罚时的负担情况;
2、协商不成时,可以走劳动仲裁的程序,直至到法院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
3、也可以同时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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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四、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可请求补缴嗎?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十五条
五、"15年工作,7年社保只缴7年,辞职后可要求补缴保险吗?"
可以。
六、社保补交社保缴费年限达到15年是否可以补交?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关于缴费不满15年的人,养老待遇应该怎么办?过去的解决办法就是你缴费不满15年,你只能把个人账户退了,终结了养老保险关系。但是第十六条就多给了两个选择,一是可以缴费至满15年或延续缴费到一定年龄时一次性趸缴(女满60周岁,男满65周岁),然后按月领养老金。二是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养老保险待遇,这就给了老百姓更多的生活保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七、在公司工作5年不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可以补缴。社保补缴一般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扩展资料《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八、社保未交可以申请补缴吗?
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属于违法。所以,发现公司一直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1、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确认是否可以补办社保。
2、如果经社保机构确认无法补办社保,权益受有损失的员工可以去申请仲裁。并且,经劳动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接着去处理。不过,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对于这点,理由如下
1、公司已经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
2、公司、员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因欠缴产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问题,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是社会保险争议;
3、社保机构回复无法补办的,员工只能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公司根本没办理社保手续的,那么员工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请求补办社保,公司即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费。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要求补缴社保未果能否要回14年社保?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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