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08 10:51:33 8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是在土地出让合同协议上写上,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标明的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未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构成无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一致的,合同一成立就产生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比如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运输工具转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应当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改变土地权属、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应当办理审批和过户登记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合同未生效不等于合同无效,只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事后当事人补办批准、登记手续的,也可能是有效的合同。在未生效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只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未办理相关手续,纠纷后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1.《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一致的,合同一成立就产生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合同,比如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运输工具转让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应当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改变土地权属、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应当办理审批和过户登记的合同。

2.发生纠纷后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合同未生效不等于合同无效,只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事后当事人补办批准、登记手续的,也可能是有效的合同。在未生效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只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而不能主张违约责任。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和法律效力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2、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

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2、均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的,有权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3、均未登记又未合法占有开发的,先行交付转让款一方有权要求交付土地,办理变更。

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3、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但是前或申请仲裁前经批准的,合同有效;合同性质为补偿性质,而非出让合同。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然无效。如果或者仲裁前,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或同意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受让方有权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由于转让方对划拨土地不享有出让土地的相关权益,因此,其所签转让合同主要是对其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合同,而非土地转让合同。如果受让方要取得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必须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相关出让土地手续。

五、土地使用权人在不同转让合同下需要遵循什么原则处理纠纷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法》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1990年5月19日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假如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假如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期望能帮到您哦。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1]《土地登记办法》 第三十九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提起诉讼征拆诉求
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哪些要求?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产证怎么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产证怎么弄

    2025-11-0161 人看过

    一、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的相关解答如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

  • 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2025-11-0112 人看过

    一、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

  •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哪些

    2025-11-0111 人看过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哪些 1、我国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危房改造时这几类人,需要经过政府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定,然后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补贴标准。2、农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对人们构成危险的宅基地。居住

  •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提起诉讼征拆诉求

    2025-11-019 人看过

    一、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提起诉讼征拆诉求 先行政复议,再起诉。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

  • 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哪些要求?

    2025-10-3110 人看过

    一、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都有哪些要求?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征地补偿是该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的,所以各个地段都不一样。征地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集体组织和农户有听证的权利,另外政府应当对征地方案、补偿方案进行公告。二、征

  • 一、拆迁安置房购买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

  • 一、拆迁安置的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要考虑什么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问答之关于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 (下)》,审理补偿案件,在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还要考虑损失形成的原因,确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扩大的损失,不应予以补偿。直接判决补偿数额,补偿和赔偿案件都不能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 一、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办,村集体土地纠纷的处理 你好,关于村集体土地纠纷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

  • 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 一、上海泗泾动迁安置房有什么分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

  • 一、你好关于拆迁协议可以违约吗 拆迁协议签订以后,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可以随意违约。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

  • 一、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的相关解答如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

  • 一、拆迁合同协议房子可以抵押吗 拆迁房的协议不可以抵押,拆迁房的房产证可以抵押。设定抵押需要提供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等资料,仅凭拆迁房协议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不得设定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

  • 一、有产权纠纷房屋拆迁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拆迁房有产权纠纷的就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在拆迁的通知时间内未解除的,那么就会由拆迁方提出拆迁补偿的方案,只要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之后就可以实施拆迁的行为。二、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时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

  • 一、安置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的有拆迁补偿项目、拆迁补偿标准、对被拆迁户的安置、要求被拆迁户搬迁的时间等等,对于安置补偿,一般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但是也可以两种相结合,但是不是所有的被拆迁户都会取得安置房的产权。二、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解

  • 一、可以提出对拆迁安置的街道办的函上诉吗 1、因土地和青苗权属发生争议,将补偿款交第三方保管实质是对补偿款的提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当事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争议后,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份额,申请支付补偿款。2、而且,街道办的函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建议,

  • 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 一、拆迁安置房5年内是否可以转让? 主要看安置房的种类,又可以在五年内过户的,也有不可以的。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

  • 一、安徽省拆迁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

  • 一、云南省普洱市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