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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否需按基本工资核算?

来源:法否网 2025-07-27 20:27:11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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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否需按基本工资核算?
加班费是否需按基本工资核算?

一、加班费可以按基本工资核算吗?

肯定是不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加班费应该按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全部工资作为依据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二、加班费是按工资计算的基数吗?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三、"加班费以什么标准计算"

关于“加班费是按什么标准计算???”的相关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个月的工资除以21.

75 这就是你每一天的工资。 然后以每一天的工资除以8 这就是你每一个小时的工资————平时的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为 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为加班。工资为平时的三倍。 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为加点,(超出8小时的工作时间),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为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以上就是加班费按什么标准计算的回答。

四、加班费是按应发工资计算的吗?

应发工资,顾名思义,即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工资单上一般会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费和各种补贴津贴等等项目。这些全部加起来就是应发工资。计算方式为,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五、加班费计算基数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六、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加班费计算公式劳动者自愿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加班工资的。只有当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时,才需支付加班工资。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资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

1.

5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

2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

21.

75÷

8×加班小时数×

3

七、加班费计算方式基本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准则的比较

都有的通常是按薪水来计量

八、加班费能否用基本工资来核算?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九、加班费基数是否按基本工资计算?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度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容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十、加班费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

92天。

十一、员工每天工作时间达到十小时,是否属于加班?能否向公司要求支付加班费?

你好!一天8小时,一星期40小时,超过部分都属于加班。工作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1.

5倍计算,周六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你们可搜集并保留平时加班的证据,在单位不给是通过法律途径救济。在一定情况下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十二、加班费计算按照基本工资算嗎?

以下是基本工资加班费如何计算的答案 春节长假放7天,除夕不放假,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春节前三天(

1月31日、2月1日、1日)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休息日。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1月31日、2月1日、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春节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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