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市拆迁安置房如何交税?
赔偿的安置房面积在拆迁协议补偿范围内的部份不需要另行交税,当赔偿的安置房面积超出拆迁协议补偿面积的,需要交纳契税。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份免征契税;超出拆迁补偿款部份,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份,按适用税率征收税。
五、南京拆迁安置房交税吗?
要交税。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每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每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
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六、南京个人租房缴税需交多少钱?
你自己房出租是不用交税
七、外省人在南京购房需出具税务单,交国税国税单能够吗?
个人纳税证明,就是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这个税种是隶属地方税的,你仔细查查有无交纳过个人所得税?
八、"家在南京乡村,听说拆迁,老大名下有一房产,但其无钱修房,经商量可否需要公证?"
如果征地预告已经发布,那么按限定再加盖将得不到赔偿。如果你只是听说,有关部门还无发布征地预告,那么你能够按限定修房。法律应予你们做出上述商定,不愿意定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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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安置房购买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
一、拆迁安置的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要考虑什么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问答之关于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 (下)》,审理补偿案件,在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还要考虑损失形成的原因,确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扩大的损失,不应予以补偿。直接判决补偿数额,补偿和赔偿案件都不能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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