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的认定
1、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人民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的
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三、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改、人民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或者被劳改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农村房子拆迁安置人口的计算方法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人口一般是按照拆迁公告公示之后,是否被拆迁房屋家庭人口,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主要看这几个方面1、户口是否在当地;
2、是否在本村生产生活;
3、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五、农村拆迁安置人口的确定方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在实行产权调换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人口的因素,依据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情况及个人情况确定补偿面积。其余的拆迁情况依据相关法规仅需要按照拆迁地的面积来进行补偿即可。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六、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的认定方法
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乡村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赔偿是按拆迁时家庭户籍人口数还是按面积?
乡村的土地隶属集体土地,对村民土地无赔偿,赔偿只补地表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联盟成新。按照《土地管理法》乡下人口可按人口分配宅基地,拆迁后村民能够在宅基地上再次建房。不过现在众多地方村集体经济很富饶,碰到拆迁有些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直接用集体的公积金贴补给村民购房或按人口分配住房。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认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的相关解答如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
一、农村集体土地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有赔偿吗 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
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包括哪些 1、我国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危房改造时这几类人,需要经过政府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评定,然后实际情况给出相应的补贴标准。2、农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对人们构成危险的宅基地。居住
一、拆迁协议纠纷怎么提起诉讼征拆诉求 先行政复议,再起诉。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
一、各类地段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都有哪些要求?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征地补偿是该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的,所以各个地段都不一样。征地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集体组织和农户有听证的权利,另外政府应当对征地方案、补偿方案进行公告。二、征
一、拆迁安置房购买有哪些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事项有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
一、拆迁安置的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要考虑什么的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问答之关于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 (下)》,审理补偿案件,在对损失做出计算时,还要考虑损失形成的原因,确因当事人自身原因扩大的损失,不应予以补偿。直接判决补偿数额,补偿和赔偿案件都不能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一、集体土地纠纷怎么办,村集体土地纠纷的处理 你好,关于村集体土地纠纷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土地权属纠纷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
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上海泗泾动迁安置房有什么分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2、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
一、你好关于拆迁协议可以违约吗 拆迁协议签订以后,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可以随意违约。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
一、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 关于“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知识”的相关解答如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
一、拆迁合同协议房子可以抵押吗 拆迁房的协议不可以抵押,拆迁房的房产证可以抵押。设定抵押需要提供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等资料,仅凭拆迁房协议房屋权属存在争议,不得设定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
一、有产权纠纷房屋拆迁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拆迁房有产权纠纷的就需要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在拆迁的通知时间内未解除的,那么就会由拆迁方提出拆迁补偿的方案,只要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之后就可以实施拆迁的行为。二、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时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子有产权纠纷,拆迁
一、安置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哪些? 安置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的有拆迁补偿项目、拆迁补偿标准、对被拆迁户的安置、要求被拆迁户搬迁的时间等等,对于安置补偿,一般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但是也可以两种相结合,但是不是所有的被拆迁户都会取得安置房的产权。二、安置补偿协议纠纷解
一、可以提出对拆迁安置的街道办的函上诉吗 1、因土地和青苗权属发生争议,将补偿款交第三方保管实质是对补偿款的提存,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当事人应当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定救济途径解决争议后,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份额,申请支付补偿款。2、而且,街道办的函属于行政机关内部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拆迁安置房5年内是否可以转让? 主要看安置房的种类,又可以在五年内过户的,也有不可以的。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
一、安徽省拆迁安置房政策有哪些 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
一、云南省普洱市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