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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合同期满但发现怀孕了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女职工

来源:法否网 2025-10-29 02:09:22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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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合同期满但发现怀孕了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女职工
女职工合同期满但发现怀孕了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女职工

一、试用期满后,单位是否可以解除聘用关系?

【法律意见】
不可以辞职,事业单位的服务年限是合同里明确规定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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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务员法》 第八十一条

二、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吗?

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三、女性三期员工能否被辞退?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三期不可以辞退员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预产期和怀孕期用人单位是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劳动者每工作年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双倍。

四、合同期满后,单位能否辞退员工?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这个方面坚持不去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话都是本人的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辞退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主管部门来提出仲裁或者是投诉举报都是可以的,当然这不行的话,也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提起相关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的解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条,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表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这一磨合期内,对双方的约束不如正常的劳动合同履行期,在磨合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避免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才发现该劳动者不适应本企业;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工作环境等条件不满意的劳动者,同样有优于进入正常劳动合同履行期的条件即可以提前3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可使劳动者提前从不满意的环境中解脱出来,可以说,试用期对双方了解对方都有益处,并非是一个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场所,也并非劳动者恶意规避法律寻求利益的好期间。试用期的规定对双方是公平合理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五、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员工吗?

正常情况下

1、能辞退;

2、无补偿;

3、必须给你工资。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一、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法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但这一情况却对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 双方之间的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  你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双方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试用期的基础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因此,你只要否认这一点,该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你完全可以采取这种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六、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能不签劳动合同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说到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我们首先要了解,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同样要负赔偿责任。

七、孕妇在孕期被公司裁员是否合法?

不可以 该协议仍然是有效的。我国所说的用人单位不准辞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是有前提的 就是说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条件下 仍然是可以的。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女职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判刑事犯罪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十一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八、退休年龄到了,合同不满,单位是否能够辞退员工?

是能够的,员工达到退休年纪时,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并非单位辞掉,而是达到退休年纪之后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了。依据《劳动合同法》针对员工到了退休年纪劳动合同不满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丧命,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丧命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注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九、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职的合法性问题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年月至年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年月至年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十、合同未满一年,如果单位不给干了,可以辞退吗?

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的,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十一、劳动合同法提前3天辞职是否可以?如何证明?

其他同事的证明、工资发放记录、考勤卡等,开动思路,你在那工作,总可以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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