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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其他的罪行是否会数罪并罚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12:23:44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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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其他的罪行是否会数罪并罚
自首其他的罪行是否会数罪并罚

一、自首会否数罪并罚从轻还是从重

【问题解析】
自首其他的罪行会数罪并罚。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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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六十七条

二、自首后,其他罪行是否也会数罪并罚?

1、自首的行为人有其他的罪行的,会数罪并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六十七条

三、自首之后,其他罪行是否会数罪并罚?

【问题解析】
自首其他的罪行会数罪并罚。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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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六十七条

四、自首有其他罪行会进行数罪并罚吗?

【问题解析】
自首的行为人有其他的罪行的,会数罪并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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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六十七条

五、其他罪自首的会数罪并罚吗?

1、自首其他的罪行会数罪并罚。

2、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3、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六、数罪并罚是否会导致免于刑事处罚?

【问题解析】
犯罪分子被数罪并罚是的,一般不可以免刑。

1、数罪并罚的定罪量刑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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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六十九条

七、"数罪并罚与自首的关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数罪并罚时自首怎样处理数罪并罚时自首的情节特殊,可以《刑法》第45条和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15年的限制,最高不超过20年和25年。案件情节在决定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案件情节主要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从法定情节讲,又分为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和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涉及拘役、三年以下徒刑适用缓刑的,当然仅指后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自首和以自首论(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坦白交待(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从酌定情节看,按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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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45条和第69条
[2]《刑法》 第六十七条
[3]《刑法》 第六十七条
[4]《刑法》 第六十八条
[5]《刑法》 第六十三条

八、数罪并罚自首处罚是怎样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数罪并罚时自首怎样处理数罪并罚时自首的情节特殊,可以《刑法》第45条和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15年的限制,最高不超过20年和25年。案件情节在决定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案件情节主要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从法定情节讲,又分为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和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涉及拘役、三年以下徒刑适用缓刑的,当然仅指后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1、自首和以自首论(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坦白交待(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从酌定情节看,按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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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45条和第69条
[2]《刑法》 第六十七条
[3]《刑法》 第六十七条
[4]《刑法》 第六十八条
[5]《刑法》 第六十三条

九、自首与其他罪行会数罪并罚吗?

法律分析

1、自首的行为人有其他的罪行的,会数罪并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律师提示以上是对“自首其他的罪行会数罪并罚吗”的问题解答。若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不用担心。听律网专业律师提供1对1法律咨询服务,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即刻与律师取得联系。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相关补充2请律师需要准备多少钱结合具体案件,标的多少、复杂程度、律师资深度等和律师协商确定。刑事案件代理费要具体看情形,一般要考虑案件所在地方、涉嫌罪名、案件难易程度、律师办案花费时间、律师名气大小等,案件不同、情况不同,收费也不一样,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具体要与律师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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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六十七条

十、数罪并罚是指多个罪行必须同时面对惩罚。

法律分析数罪并罚就是几个行为罪行才会成立的,对于数罪并罚是把多个罪行合并在一起从而合并的原则或者是限制加重的原则、以及还有吸收的原则来进行处理,但对于数罪并罚一般是要除死刑还有列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数罪并罚是几个行为罪行才会成立的吗?”相关。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点击咨询按钮即可直面专业律师,问题描述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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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 第六十九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十一、数罪并罚裁定送达后犯罪是否应该数罪合并并罚,新为数罪共罚。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裁定送达后犯罪是否数罪并罚案例罪犯卢某,

2002年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2004年被减刑一年,2009年2月24日再次经裁定减刑十一个月,至3月14日刑满释放。裁定送达后的3月6日晚11时许,卢某上厕所途中,与医院监区服刑罪犯许某相遇,二人发生言语冲突,卢某猛击许头、面部,致使许右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左侧上软骨额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案件分歧案件发生后,对卢某第二次被减刑的裁定是撤销还是维持,意见不一。第一种意见认为,依据的减刑建议及报送的证据材料,经审理作出减刑裁定,裁定本身并无不当,且已送达,应当维护;罪犯重新犯罪,依法惩处即可,无需撤销原减刑裁定。第二种意见认为,再次为罪犯卢某减刑的裁定虽已送达,但正处在审查期间,重新犯罪,说明其不思悔改,应撤销减刑裁定,所犯新罪数罪并罚。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卢某重新犯罪是对“悔改表现”的彻底否定。“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是裁定减刑的基础条件。卢某在服刑期间因生活琐事伤害他人,可见其缺乏悔罪改过的诚意,表面接受改造具有虚伪性,所谓的“悔改表现”被重新犯罪的行为彻底否定。其次,对“裁定不当”应作广义的理解。对于人民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也应作广义的理解。裁定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程序方面存在问题属不当,文印及时间计算方面有重要错误属不当,依据的错误呈报所作的裁定属不当,减刑奖励与惩罚和改造罪犯的目的相背离也应属不当。衡量对一个罪犯的减刑裁定是否“适当”,应坚持以事实为的刑法原则,看悔改表现是否确实,本案中若撤销对卢某的减刑裁定,不是纠正裁定工作自身的错误,而是对罪犯卢某的行为重新作出恰当的评价再次,正确理解法律赋予的审查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人民作出的减刑、假释裁定,关系到刑罚执行的变更,既解决实体问题,又解决程序问题,法律赋予二十天的审查时间,应同刑事诉讼法对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规定作同样的理解。期限届满,未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减刑、假释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减刑、假释裁定的审查,是刑罚变更执行的必经程序,又是一种“救济程序”,对保证刑罚变更执行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它的重要作用在于,既可以预防对罪犯的超期关押,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可以尽量减少发生人民检察院通过事后监督,纠正不当的减刑、假释裁定后,司法机关再把已经放出的罪犯重新收监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诉讼成本;还可进一步考察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改造成果有无反复。最后,卢某的行为造成了轻伤后果,理应以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仅对卢某所犯新罪进行刑事追究,有失公允。当然,对于减刑裁定送达后有、违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则不一定就要撤销减刑,应视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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