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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要赔偿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06 09:39:53 1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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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要赔偿吗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要赔偿吗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需赔偿吗

律师解答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在一般情形下不需要赔偿。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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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2]《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3]《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4]《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需要赔偿吗?

【问题解析】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要赔偿。
但若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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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三、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合同不需要赔偿。
但若合同因违法解除,且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就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四、合同解除需要本人吗?

大多人不清楚租赁合同解除也需要本人吗,具体来说是1、合同终止与解除对合同的履行来说和意义是一样的;

2、合同终止分为期满终止和双方协商终止,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

3、如果是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话,二者没有任何差别,解除后事项如何执行完全依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是单方解除的话,则因为是法定因素解除和违约解除,法定因素解除的话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还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对方没有实质违约的情况下而单方解除,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至于你说的原合同到期才执行的程序,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否对相关有明确限定(押金估计肯定是有约定的)。

五、"租赁合同中的违约处理"

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依照本法第61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转为不定期租赁综上所述,你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你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以给承租人一定的时间搬家。

六、租赁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单方解除?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七、"租赁合同解除出租方拒绝认可解除合同的应对"

能够诉讼

八、"租赁合同解除合同未签订,可以随时解除吗?"

没有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1、关于租赁合同问题,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只要贵方留一个合理期限让她搬走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拒绝搬迁,可以依法起诉。

2、租赁合同价格,没有具体约定的,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要求。另外请注意要求赔偿损失至她将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免得诉讼阶段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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