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房产证户主已死亡的过户手续"
房产证户主已死亡,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公证程序》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 第十七条
[1]《公证程序》 第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二、"如何办理房产证户主已死亡过户?"
房产证户主已死,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公证程序》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 第十七条
[1]《公证程序》 第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三、"如何处理已逝房产证户主的过户问题?"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四、"如何处理房产证户主死亡后如何过户"
房产证户主死亡过户流程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五、"房主死亡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房产证户主已死,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六、"房子已经过户,如果户主去世,房产证能否继续过户?"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户主去世了房产证丢了这种情况下1、由户主的家人对该房产的继承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继承人后到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然后由继承人持登有房产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房产继承公证书(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还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房产平面图等相关资料;
3、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登记,登记部门直接办理至继承人名下;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有原房屋共有人的,由继承人与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登记。
七、销户口派出所收死亡证明吗?如何处理父亲无死亡证明证明?
你好,建议咨询主管部门。
八、"17年之前的购房时,户主已死,现在如何办理过户?"
房产证的户主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去世多年。去世后户主的妻子将房子转卖于我朋友。将房子的证件都交给我朋友,还立了转让协议,有关人等(包括户主的儿女)都签字证明了。当时没有到房地局办理变更手续。现在,还是想把房产证等变更,换成朋友自己的好。请教该如何办理,变更呢?直接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是不行了,应当由原房主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分家析产后先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因为这样去世后户主的妻子及法定继承人才有处分权,否则,房地产管理机关是不能给你们办理过户登记的,这也是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在没办理继承过户变更登记前,你朋友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不可能实现的,建议要求出卖方先办理继承过户登记后,再去办理转让过户登记。
引用法规
[1]《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2]《物权法》 第三十一条
[3]《物权法》 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
九、"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时需要提供父母死亡证明?"
宣告公民死亡需具备以下条件1、该公民下落不明即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后,去向不明、生死未卜,查无音讯;
2、下落不明状态的持续达到法定期限《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死亡的期限有三种第一,在通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第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民,其死亡的可能性比第一种情况要大,因而法定的期限相对较短。因战争下落不明的,期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期间也为2年。第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这种情况死亡的可能性最大,因而可不受“4年”或“2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如果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能出具你父母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不可能生存的证明的。这种情况可不受时限的限制,即可以拿到死亡证明了。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证户主已死亡如何过户?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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