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拆迁过程中的继承纠纷解决方式"
可以由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也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遗产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
二、被拆迁房继承纠纷处理法律法规。
需要先依法处理继承纠纷,明确了被拆迁房的继承人之后才可以实施相关的拆迁工作,而遗产房继承纠纷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也非常多,比如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或者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应该及时起诉。
三、拆迁房产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1、拆迁家庭纠纷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在家庭内部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以拆迁协议中的约定或其他书面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四、城市户口继承后房屋能否拆了重建?
1、可以维修,不能重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2、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与继承人的户口性质没有关系。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该房屋灭失。如果继承人拆旧建新,原老屋就不存在了,而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
3、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2]《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五、"如何处理房屋征收与拆迁期间的纠纷?"
需要双起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解决户拒却凭调解学塾执行庭申请解决协助执行公函凭单户《房屋登记办》第三十五条民院或者仲裁委员效律文书、合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房屋所权权利转让该房屋所权或者该房屋设定典质权应房屋登记权利名再解决房屋所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典质权设立登记民院或者仲裁委员效律文书取房屋所权民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组织予登记房屋登记组织应予解决房屋登记组织予登记应房屋登记簿记载基于民院或者仲裁委员效律文书予登记事实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房屋登记办》 第三十五条
六、"司法强制拆迁申请流程"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七、没有房屋征收协议,房屋拆迁怎么办?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签房屋征收协议房屋被拆了怎么办在没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强行拆除的,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提讼解决拆迁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八、"没有登记的房屋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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