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15 09:46:52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一、"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可以。债务担保是以合同的形式约定的,是属于公证的范围,只要债务负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公证。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是否公证夫妻债务分担?

公证处可以公证夫妻债务分担,只要约定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三、夫妻债务分担协议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公证处可以公证夫妻债务分担,只要约定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四、公证处是否可以公证债务?

【问题解析】
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公证债务一般需要申请公证人的身份证明,由本人填写申请公证的材料,还需要申请人自身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资料。如果是受他人委托办理,还需要提交他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听律网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五、是否允许债务关系公证?

债务关系可以公证,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六、公证处可以公证个人借款合同吗

借款合同能到公证处公证。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七、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吗?

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欠款也就是民事借贷合同,可以做公证。欠钱有的时候会遇到借了就跑得没有影的人,到时候又没有证据,所以有的为了保险就去做了欠钱公证。对民事合同进行公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借贷合同(欠条)、公证申请书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程序》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 第十八条

八、公证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独立组织分析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正确,不违背法律限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证错误或者违背法律进行公证,公证无效,公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能够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组织提议复查。公证书的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组织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组织应当予以更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九、"公证处是否可以断绝父子关系?"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是法定的,任何排除或断绝关系的合同或约定都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公证无效、也不会受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老年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时亲子之间相互有法定继承权。这几乎就是亲子关系的全部了。如果孩子已经成年,那法律上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如果父母有经济来源,也不需要子女赡养,而且也可以立遗嘱,将子女排除在继承人之外。这样也算是一种断绝关系的表现了。另外,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对债务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不必为其偿还债务。除非在其死亡后继承了他的遗产,才会继承他的债务。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

十、公证处未成年是否可以公证公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满16周岁弟弟妹妹的姐姐如果是法律上的监护人可以去银行代理银行卡,不是则不能。  

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未成年人办理的银行卡主要为借记卡,各个银行对未成年人办理的借记卡使用功能有不同的规定。另外,为了控制未成年人的消费,未成年人申办的借记卡一般不具备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其它规定可以到银行营业厅了解。  

3.未成年人不能办理信用卡,但可以办理信用卡附属卡,但与主持卡人必须是直系亲属关系。但是各人银行对未成年人办理附属卡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具体可以到银行了解。另外为了控制孩子的消费,对附属卡最好设置消费限额。  

4.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不同。例如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但是在,未成年就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十二、法人在公证处解决公证书,若发生问题,代理人需要负法律职责吗?

不需要,由事实上行驶人承受职责,但如果你存在犯错,比如知道另一方是无证行驶或者酒驾什么的,需要在犯错范围内承受职责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
公司之间的债务转让有哪些限制条件
欠条上的名字不一致如何处理解释欠条的处理方法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未到期债权转让可以转让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规定公证处可以公证债务负担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