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4-12-31 06:57:08 76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债权人转让债权能否转让债务人?

专业分析
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温馨提示】
如果以上回答没有找到你满意的答案,可点击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我们将为您更加详细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二、债权转让需不需要告知债务人,法律有什么规定?

按照法律的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需要注意,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三、哪些债权债务转让需要盖章?

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是否需要盖章需要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转让债权的,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则债务人可以在转让协议上盖章,也可以采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的签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四、债权的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债权的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其合同权利是法律赋予其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处分自己的权利。但是,债权人转让其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生效,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权的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形,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实际中还会出现原债权人后悔转让债权,要求撤回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债务律师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是否可以撤回?债权转让可以撤回,但不能随意的撤回。我国规定债权人拥有撤销权,撤销权属于撤销权人享有的民事权利。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

1、客观要件
(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债权人的申请,参照规定予以撤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三)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2、主观要件
(一)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二)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三)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债权人是可以撤回债权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撤回,因为这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债权转让的撤回是有限制的,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建议大家登录债权债务律师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很有帮助的。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东莞债务委托律师需要什么手续
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无效的吗?
2023年借条伍万元怎么写
2023年欠条申请执行书怎么写2033年欠款申请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得转让债务人吗法律如何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东莞债务委托律师需要什么手续

    2025-06-083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银行汇款凭证证据效力有哪些?

    2025-06-083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2023年欠条申请执行书怎么写2033年欠款申请

    2025-06-083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无效的吗?

    2025-06-083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2023年借条伍万元怎么写

    2025-06-086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