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来源:法否网 2025-10-14 19:28:26 2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二、婚姻中一方吸毒信用卡透支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的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4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6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问题的处理,应该依照夫妻的离婚方式,离婚方式的不同,对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就相应不同。
1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就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但是双方在协议时,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这些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2向法院提起离婚的方式
法院应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进行判决。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三、夫妻一方吸毒,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之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属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一方因吸毒所负的债务不仅属于非法债务,更不是了家庭的共同生活、生产,不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四、离婚时被告吸毒,私刻公章代为还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可由两方商量,不能商量的,应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裁判离婚的准则是夫妻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如达到这一准则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通常平均分配,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两方都存在有犯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犯错方有权向犯错方要求赔偿。小孩不到两岁时通常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岁先商量,商量不成法院将两方事实上要求按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属,满十岁法院还会征求小孩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准则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一万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有法律规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欠条上的名字不一致如何处理解释欠条的处理方法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欠条上的名字不一致如何处理解释欠条的处理方法

    2025-10-142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夫妻一方吸毒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2025-10-142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借一万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2025-10-1410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有法律规定吗?

    2025-10-144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 欠钱不还怎么办?

    2025-10-147 人看过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